浙江人事考试网:2016浙江一级建造师报名考试公告 (一)考生原则上只能在现工作地或户籍所在地参加考试,并报诚信报名。报名时,报名人员应按报名系统上的流程与要求,如实填报“报名表”信息,同时上传经专用工具处理后的电子证件照(具体方法要求见浙江人事考试网首页的“办事指南”栏目)。报名人员须认真核对报名表上的信息、照片,以及报考的级别、专业和科目等,务必在确认无误后下载打印“报名表”。 (二)老考生(具体见网上报名表上说明)在完成网上报名并打印“报名表”后即可进行网上交费,交费时间截止至8月15日。报名表供考生留存信息。 (三)新考生(含增报专业、省外转入的考生,具体见网上报名表上说明),在打印“报名表”后,还须另行打印“网上交费通知单”和“工作年限证明”。然后在报名表的诚信声明处签名,经所在单位或业务主管部门审核盖章后,在杭的省部属单位(省直)和各市的报考人员,按单位属地原则,于8月1日至3日分别到省或所在设区市(及义乌市)人事考试机构指定的地点进行现场报考资格审查。审查时须提交报名表、网上交费通知单、专业工作年限证明、以及身份证(军官证)和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另外,申请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还须提供相应的项目经理资质证书、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或符合相应的学历和专业年限要求。 因今年开始,原“一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不再单独列项,并入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设置级别为“增报专业”。因此,选报“增报专业”的考生,还须提供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及其复印件1份。 以上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务必于8月9日至15日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进行网上交费。 (四)交费成功的新老考生,可于9月19-23日登陆报名网在线打印准考证,按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考试。考生应考前要务必准备好“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身份证件”,否则将禁止入场。同时要认真检查准考证信息是否有误,身份证件是否过期、遗失等,如有问题请分别及时联系省人事考试办公室和公安户籍部门处理,以免影响考试。 (五)相关提示。 (1)省部属(省直)单位的定义,及全省各审查点的联系电话请见浙江人事考试网首页的“办事指南”栏目; (2)省部属(省直)单位报考人员的审查时间为上午9:00—11:30,下午2:00—5:00; (3)在国(境)外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需经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