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广州市天河区小学招生工作指引 2016年广州市天河区小学新生招生工作指引 各位家长: 一年一度的小学新生招生工作即将开始啦! 为使您的孩子顺利申请到相应的学位,请您在百忙中仔细阅读以下内容。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和配合! 请您先记住下列几个重要时间: 4月15日:区教育局在门户网站“天河教育在线”公布天河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细则(含学校报名地段划分、招生计划)(网址http://www.gzthedu.cn/); 5月5日至15日:公办小学招生网上报名; 5月10日至20日:民办小学招生网上报名; 5月21日至23日:公办小学现场审核资料; 6月19日:公办小学网上派发录取通知书; 6月25日:公办小学新生注册; 6月30日起:家长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询公办小学录取结果; 5月25日至6月30日:民办小学网上派发录取通知书; 7月4日至8日:民办小学第1次补录; 7月9日至10日:民办小学新生注册报到; 8月25日至31日:民办小学第2次补录; 8月29日:特殊原因逾期未参加小学报名的户籍适龄儿童向地段对口学校递交补报名申请。 一、入学儿童在年龄上有什么要求? 凡年满6周岁的儿童不分性别、民族、种族,应当入学接受义务教育。2016年招生对象为2010年8月31日及之前出生的适龄儿童,未满6周岁的儿童不属于今年招生范围。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亦不能为不足龄儿童建立学籍。 二、网上报名需要注意哪些事项? (一)登录“广州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报名平台”(http://zs.gzeducms.cn)。 (二)网上报名的条件: 1.申请公办小学:穗籍适龄儿童。 2.申请民办小学:穗籍适龄儿童、非穗籍适龄儿童。 三、现场审核资料时需要提供哪些证件材料? 公办小学现场审核资料时间是2016年5月21日至23日三天。 (一)穗籍适龄儿童:已在网上成功报名的穗籍适龄儿童家长请根据网上预约时段到报名学校进行资料审核。须带齐如下证件、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一份): 1.居民户口簿。 2.有效居住证明: (1)父(母)在广州市拥有完全房产的,提供房产证或购房协议、宅基地证明或集资房证明; (2)父母在广州市只拥有不完全房产的,除了提供房产证或购房协议、宅基地证明或集资房证明外,还须提供网上报名当月由广州市房地产交易登记中心出具的《房地产登记簿查册表》; (3)父母在广州市确无房产的,则须提供有效居住证明(祖辈房产证、拆迁协议、租期三年或以上的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单位出具的出租或出借公房的证明),以及网上报名当月由广州市房地产交易登记中心出具的《房地产登记簿查册表》。 (二)符合广州市义务教育阶段政策性照顾借读生条件的(见附件1),在我区有居住地和监护条件的非穗籍适龄儿童,请家长携带全部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一份),到居住地对口小学进行学位申请及资料审核。 (三)符合天河区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读公办学位条件的(见附件2),请申请人携带全部证件材料(原件、复印件一份),到居住地对口小学为其适龄随迁子女申请小学一年级公办学位(含政府在民办学校购买的学位)。 四、招生报名地段是否就是录取地段? 报名地段不一定就是录取地段。由于部分适龄儿童资料没有及时在居委会登记,或部分新交付使用的楼盘未对业主资料进行登记,影响了地段内适龄儿童人数摸查的准确性。学校先按区教育局划定的招生报名地段接受新生报名,在新生报名后,再由区教育局根据小学招生计划和适龄儿童人数统筹确定录取范围。 五、什么是就近入学? “就近入学”是指相对就近入学。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6年城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和《广州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指导意见》等规定,就近入学并不意味着直线距离最近入学,学生居住地与学校距离原则上在3公里以内,在这个范围内,教育行政部门可根据学校的分布及生源情况,统筹划分服务地段,合理分配学位。 六、穗籍适龄儿童学位安排原则是什么? (一)学校按“人户一致”原则录取地段生。“人户一致”是指适龄儿童户籍地址与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提供的拥有完全房产的居住证明(房产证或购房协议、宅基地证明或集资房证明)地址一致。 (二)非“人户一致”的适龄儿童,学校以实际居住地为主,接受其报名,并报区教育局为其统筹安排学位。 七、如何认定实际居住地? (一)适龄儿童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广州市拥有完全房产(含商品房、宅基地房、集资房)的,以其拥有的完全房产地址认定为其实际居住地。 (二)适龄儿童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广州市只拥有不完全房产(含商品房、宅基地房、集资房)的,以其拥有的不完全房产地址认定为其实际居住地;如果拥有一处以上不完全房产,以房产权属占有比例最大的不完全房产地址认定为其实际居住地。 (三)适龄儿童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广州市没有任何房产的: 1.与祖辈同户同住的,以祖辈房产认定为其实际居住地; 2.住拆迁安置房、租赁房、单位公房的,以有效居住证明地址认定为其实际居住地。 八、穗籍适龄儿童学位分配的具体办法有哪些? 公办小学学位按“一户一学位”(双胞胎、多胞胎及符合计划生育二胎政策除外)进行分配,即一个住宅单元只能分配对口学校的一个学位,如果报名时学位已被占用(即该住宅单元已有适龄儿童在对口学校在读1—5年级的),则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学位。具体情况分以下几类: (一)地段生:按地段对口入学。 1.一手房住户:适龄儿童父(母)在新生报名前(2016年5月15日前)购房(房产证明或购房协议)并入户、入住,人户一致。 2.二手房住户:在新生报名前(2016年5月15日前)已办齐交易手续(以领取房产证为准)并入户、入住,且人户一致,该房屋学位未被占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