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三)什么时候开始实施学位房制度? 答:从2014年3月21日起开始执行,每年9月更新锁定的房屋信息。业主租赁房屋用于他人的孩子申请学位时,需要考虑清楚未来自己的孩子是否需要使用该房申请学位;拟购买的住宅需要用于申请学位的,必须提前查询拟购房屋的学位是否已被锁定。 (二十四)今年哪些学校实行学位房制度? 答:2014年开始实行学位房制度的学校有:宝安中学(集团)初中部、新安中学、宝安第一外国语学校、宝城小学、弘雅小学、天骄小学、滨海小学、宝安小学等8所学校。 2015年开始实行学位房制度的学校有:宝安实验学校(含小学和初中)、文汇学校初中部、建安小学、中澳实验学校公办部(含小学和初中)、福永小学、上寮学校(含小学和初中)、沙溪小学、上屋小学等8所学校。 2016年开始实行学位房制度的学校有:翻身小学、坪洲小学、西湾小学、海港小学、流塘小学、荣根学校等6所学校。 2017年新增实行学位房制度的学校有:宝安中学(集团)外国语学校(含小学和初中)、灵芝小学、宝民小学、宝安外国语学校公办班、碧海小学、松岗中学、松岗实验学校(小学)等7所学校。 今后将根据学位需求情况扩大实行范围。区住房主管部门出售给企业的人才房也实行学位房制度。申请上述29所学校学位的,家长一是要提前查看确保用于申请学位的房屋没有被锁定,二是如果不属于自购商品房,则房屋证明材料的起止时间需要符合时间限定的要求。 (二十五)同一套房子,间隔多久可以再次申请学位?如果有学生转学了,原申请的房产是否就解锁了? 答:实行学位房制度的学校使用过的房屋信息被锁定,学生在读期间(小学6年内、初中3年)该房屋不能再次用于申请学位。如学生转出原申请学校,其使用的房产解除锁定。学生毕业解除锁定的房产,可用于当年申请学位。同个学区内的房产,学位房锁定信息不能转移。 (二十六)我的房子在学位房制度实施之前已经租给他人用于申请学位了,我还能用它为孩子申请学位吗? 答:可以。学位房制度实施之前,已被用来上学的房屋不受影响。但是学位房制度实施之后将房屋租给他人使用申请学位的,在房屋锁定期内将不能使用该房屋申请学位。 (二十七)实施学位房制度后,我新买的房子在购买之前已经被他人用来申请学位了,信息已被锁定,我还能用它来申请学位吗? 答:不能。如果利用该房入学的学生没有毕业或转学离开,即使房产所有权转手,其学位房信息依然被锁定。所以购房用于申请学位的,购房前需要查询该房学位是否被锁定。 (二十八)我如何知道某一房屋有没有被锁定? 答:学位房信息于每年9月中旬更新。房屋信息是否已经被锁定,可登陆招生网站“招生信息”滚动公告栏查询,或到相关学校了解咨询。 七、关于就业证明的问答 (一)对提供的社保有哪些要求? 答:(1)至少提供父母一方的深圳市社保卡电脑号,如是多年前用15位老身份证号码办理的社保,需到就业的单位或公司申请将社保信息中的身份证号码更新为18位;(2)如父母有一方是深圳户籍,可以不提供社保卡,以入户时间计算积分(如果愿意以社保年限而不是入户年限计算积分的,则必须提交社保证明);(3)如父母有一方是港澳籍或外籍,港澳籍或外籍的一方不用提供社保卡,另一方需提供深圳社保卡。(4)有关社保方面的疑问应及时向社保部门咨询,网址:http://www.szsi.gov.cn/,咨询电话:12333。 (二)我是中央驻港人员,不能参加深圳的社保,怎么提交社保证明? 答:中央驻港人员不能在我市参加社会保险。在其他就读证明材料符合要求的基础上,出具中央派出单位和在港工作单位的相关证明,以确认国家派其驻港工作身份。 (三)我是属于内地企、事业单位驻深分支机构人员,无法提供深圳社保,怎么申请深圳的学位? 答:内地企、事业单位驻深分支机构人员,未在深圳办理社保的,必须提供:(1)内地企、事业单位在深分支机构的注册证明;(2)本人与该企、事业单位签定的正式劳动合同和近半年的工资清单;(3)其所在地社保部门提供的此类人员的参保情况证明。 八、关于计划生育信息核验的问答 (一)今年申请小一、初一学位,还需要审核计划生育信息吗? 答:符合计划生育政策不再作为申请学位的必备条件,但作为积分项目。深圳户籍学生和非深圳户籍学生都参加计划生育信息核验。市卫生计生部门对申请入学儿童家庭的计划生育信息核验结果分为四类:独生子女、政策内或全面二孩、政策外但已接受处理、政策外未接受处理或数据有误。 (二)已有原籍计生部门出具的《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申请学位还要到现居住地社区工作站申报录入计划生育信息吗? 答:必须要。不能直接用原籍计生部门出具的《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来申请学位。 (三)什么时候到现居住地社区工作站申报录入计划生育信息? 答:儿童家长需持相关资料在网上报名截止(小一5月4日、初一5月11日)前到现居住地社区工作站申报并录入计划生育信息。需要提供的资料向社区工作站咨询。 九、关于其他情况的问答 (一)公、民办学校小学一年级招生年龄及学籍有何规定? 答:根据《义务教育法》“年满六周岁”的规定,我市今年申请小学一年级学位的适龄儿童为2011年8月31日及此日前出生。按照《广东省教育厅关于中小学生学籍管理的实施细则(试行)》(粤教基〔2014〕24号)的要求:“义务教育阶段普通中小学校、特殊教育学校的招生对象为6周岁以上,18周岁以下的儿童、少年。小学招收当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年满6周岁的儿童”,不足龄儿童将无法在学籍系统建立学籍。我市公、民办学校均不得招收不足龄儿童入学。 (二)小学毕业生该如何跨区申请初中一年级学位? 答:需到本市其他区学校申请初中学位的学生,请按照申请就读区教育行政部门通知的时间和地点在网上申请学位,按要求交验学位申请材料等。 (三)在外地就读的深圳户籍小学毕业生如何申请宝安区公办初中学位? 答:可在4月27日—5月11日进行网上报名,填写学位申请表,5月12日-5月15日到申请学校交验以下证明材料:①儿童的深圳户籍户口簿或身份证;②父母在深住房证明(房产证、购房合同或房屋租赁凭证);③适龄儿童在外地就读学校出具的《小学毕业生登记表》或《学生手册》,或在读证明。 (四)小一、初一新生录取后,如何进行编班? 答:各学校录取新生后,统一实行随机均衡编班。 (五)申请公办学校学位“先到先得”吗? 答:不会以申请时间先后作为安排学位的依据,不存在“先到先得”的情况。所以适龄儿童家长只需在规定时间内网上报名和提交学位申请材料,而不需要“起大早排队申请学位”。 (六)今年申请学位时还需提供“就学联系函”吗? 答: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义务教育招生取消提供〈就学联系函〉的紧急通知》,申请学位时无需再提供《就学联系函》。 (七)监护人由父母变更为他人的适龄儿童如何提供证明? 答:须提供法院出具的变更关系的法律文书或民政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及变更后的法定监护人的各项证明材料;属于孤儿的,需提供民政部门出具的收养关系证明及法定监护人的各项证明。 (八)残疾儿童怎么申请义务教育学位? 答:凡属今年义务教育招生对象,能适应普通学校学习生活,且符合在深就读条件的适龄残疾儿童,可申请就近入读普通中小学。凡学校认为不能适应随班就读且存在争议的本区户籍实名登记的智障、听障、视障、脑瘫、自闭症适龄学生,凭户口簿、儿童出生证、残疾人证和医院出具的相关证明到市元平特殊教育学校接受义务教育能力评估(咨询电话:89468875),如评估结果显示能适应普通学校学习生活,有关学校不得拒收;凡愿意就读市元平特殊教育学校的本市实名登记的适龄残疾儿童,凭相关证件到该校学生处联系报名(学校网页http://www.szyptx.net/ruxueshenqing/shenqing.htm,咨询电话:89468816)。 (九)可以申请择校或向多个学校重复申请学位吗?可以申请自己不符合条件的学校吗? 答:不能。国家规定义务教育实行就近入学,不能择校。家长须按照每所学校公布的报名范围和接受申请学位类型,对照自己的条件来申请对应学校的学位,不得在多个公办学校重复申请学位,不得申请自己不符合条件的学校。现在实行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政策,没有重点与非重点之分,各学校按照《广东省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标准》进行建设和装备,按照生均标准拨款,校长和教师定期交流,各学校之间日益趋向均衡,没有必要择校。 (十)就近入学就是在直线距离最近的学校就读吗? 就近入学并不是指就读离自己住址直线距离最近的学校,是指适龄儿童就读现住址所属地段的学校。目前通过划定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招生地段,按地段招生的方式落实就近入学政策。根据辖区人口分布等情况,按道路和住宅小区的边界等界线划分学校招生地段。由于人口密度分布不均,学校也不是均匀布局等原因,学校招生地段也可能出现范围大小和距离远近不同的情况。每年会根据辖区学位供需情况,对学校的招生地段进行必要的调整。 (十一)我的小孩是宝安户籍,有产权房,既可以在产权房所在学区按第1类申请学位,也可以在租房学区按第5类申请学位。如果以第5类申请,未被学校录取,我的孩子可以返回产权房学区按第1类录取吗? 答:不能。所有学校都按照家长网上申请和经相关部门审核合格的人数进行录取,基本上每所学校都会直接录满,没有空余学位,所以无法返回有产权房的学校录取,但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选择民办学校就读,享受学位补贴。此类学生家长在网上申请时,请按照实际居住地址选择就近入学,不要择校。 (十二)申请学位的各项证件是教育部门审核吗? 答:学校负责初步核对填报的信息是否一致,教育部门汇总信息,按职责分工将各项信息分送各职能部门审核,公安、国土、租赁、住宅、社保、计生等部门分别审核身份证和居住证、房产证、租赁合同、安居房、社保卡、计生信息等。 (十三)各部门审核合格,就能够被申请的学校录取吗? 答:不一定。各部门审核合格是参与申请学校录取排序的前提条件,能否被录取,要看学生的类别和积分是否达到申请学校的录取线。 (十四)未在规定时间内办齐证件或申请学位,后来补齐了证件可以补申请吗? 答:不能。学位申请按全市统一时间进行,程序复杂,申请信息资料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分送多个部门审核。逾期申请的,一是网络系统关闭无法受理,二是无法进行正常审核,影响正常工作进程,影响正常开学。因此,逾期无法受理补申请。请广大家长在网上报名截止前准备好各项证明材料,一次性提供所有证明,按照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申请学位。 (十五)前期提供了失效、不符合条件的虚假证件,后期还可以补申请吗? 答:不能。提供失效、不符合条件材料的不予安排学位,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记入黑名单,不接纳其在宝安区所有公办学校申请学位或在民办学校享受学位补贴。伪造证件的,报公安部门追究责任。入学后发现的,对骗取学位的予以清退。 (十六)年龄不够或分数线以下的学生能够通过交择校费或找关系上公办学校吗? 答:不能。申请义务教育入学不收取任何费用,招生全程公开透明,就读资格由多个政府部门联合审核,积分、录取分数线和录取名单公开接受监督,网络系统具有很多自动排斥功能,比如不受理年龄不够的学生报名,不录取分数线以下的学生,严格按照类别和积分录取,没有任何弹性。所以,不要听信缴费或找关系就可以上学的传言,以免上当受骗。 (十七)可以放弃公办学校学位,直接申请民办学校学位吗? 答:可以。建议先参加公办学校学位申请,等资格审核通过后再向公办学校提交书面的放弃公办学位、申请民办学位的申请书,一周内到民办学校申请学位,享受政府发放的学位补贴。补贴标准为小学每年每生最高5000元,初中6000元。民办学校收费标准低于最高补贴额度的,按实际收费标准予以补贴,收费标准高于最高补贴额度的,差额部分由家长负责缴纳。 (十八)宝安哪些公办学校的学位比较紧张? 答:从往年情况看,我区绝大多数公办学校都需要分流符合就读条件的学生到民办学校就读。2017年预计小一学位比较紧张的学校有:宝安中学(集团)外国语学校(前进一路15区)、宝安外国语学校公办班、灵芝小学、上合小学、弘雅小学、天骄小学、建安小学、宝安实验学校、翻身小学、坪洲小学、海港小学、西湾小学、碧海小学、西乡小学、共乐小学、流塘小学、凤岗小学、中澳实验学校公办部、固戍小学、黄田小学、福永小学、凤凰学校、桥头小学、福新小学、塘尾万里学校、沙井上寮学校、荣根学校、蚝业小学、新桥小学、壆岗小学、万丰小学、松岗第二小学、燕山学校、东方小学、松岗第一小学、宝安中学(集团)石岩外国语学校、石岩官田学校、石岩小学、上屋小学、塘头小学。 预计初一学位比较紧张的学校有:宝安中学(集团)初中部、宝安中学(集团)外国语学校、文汇学校、海湾中学、西乡中学、中澳实验学校公办部、福永中学、塘尾万里学校、沙井中学、上寮学校、松岗中学、宝安中学(集团)石岩外国语学校、官田学校。 其中小一学位最为紧张的片区为海港小学、西湾小学、碧海小学区域,初一学位最为紧张的片区为宝安中学(集团)初中部、宝安中学(集团)外国语学校。 建议第5、6、7类儿童尽量到购房学区或户籍所在区申请公办学位,以增加录取公办学校的机率。请学位类型和积分较低的儿童做好就读民办学校的准备,凡符合文件规定条件的儿童入读民办学校可享受政府学位补贴。 (十九)我的小孩属于外地户籍,现在老家读6年级,请问可以到宝安区申请初一学位吗? 答:不能。深圳市规定的初中一年级招生对象中不包含此类学生,对于深圳市学籍系统中无法查到六年级学籍信息的非深圳户籍学生,无法接受其申请学位。 (二十)一个人可以填几个志愿? 答:三个。招生系统设有三个志愿,第一个志愿为公办学校,第二、三志愿均为民办学校,申请学位时第一志愿公办学校为必选志愿。我区优质民办学校学位也普遍紧张,建议家长同时选择第二、三志愿民办学校,民办学校将优先录取填有本校志愿的学生。 (二十一)国家对适龄儿童注射疫苗及预防接种方面有何规定? 答:根据国家《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规定,学校必须在受理学位申请时,向家长或监护人发放《关于查验儿童预防接种证的通知》,在办理入学手续时,向家长或监护人收取预防接种查验证明。 十、如何及时了解最新招生信息? 答:有多种途径可以了解、掌握最新学位申请信息: (一)网站查询:登陆招生网站http://bajjk.baoan.edu.cn查询,或在“宝安教育在线”点击游动图标进入。 (二)电话咨询:全区各学区教育办和学校均已开通咨询热线。申请学区学校学位的,请直接向学校或学区教育办咨询。第一学区(新安街道)27897933;第二学区(西乡、航城街道)27932050;第三学区(福永、福海街道)27391561;第四学区(沙井、新桥街道)27207860;第五学区(松岗、燕罗街道27091086,27097250);第六学区(石岩街道)27604873、27761116、29059870。区教育局基教科27757162,区教育局信访办27785240。 各职能部门、学校的咨询电话号码公布在招生网站的“招生信息”滚动公告栏。 (三)“宝安通”APP或微信:请在手机上安装“宝安通”APP查看“城市服务”→“教育资讯”→“招生信息”,或关注“宝安教育”微信公众号,即可及时了解最新招生信息。 (四)到校咨询:各义务教育公办学校已开设招生宣传栏,印制宣传资料,家长可在报名期间前往取阅。 十一、特别提醒 1.请在规定时间内一次性提供完整准确的证明材料和填报网上信息。小一报名截止时间是:5月4日下午5时整,初一报名截止时间是:5月11日下午5时整,超过该时间报名系统将自动关闭,无法新增或更改报名信息,请家长务必在此时间之前完成所有网上报名程序,打印报名表。 2.为方便家长每天了解申请学校的新生报名情况,区教育局将每天在招生网站公布各学校的报名动态即各学位类型报名人数(未经相关部门审核),供家长参考。 3.在申请学位和学生入读期间,请家长保持联系方式畅通。手机如有变更,请及时告知学校。请保持各项证明处于有效状态,例如居住证不能过期失效、房产不能转让、社保不能中止缴费、租赁凭证不能过期、计生信息必须完整准确等,否则会影响审核结果或积分。 4.报名表、无房证明、集体宿舍证明、居住登记信息证明以外的其他各项证明材料无需复印件,带原件到学校初核即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