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火门的设置要求 (1)疏散通道上的防火门应向疏散方向开启,并在关闭后应能从任一侧手动开启。设置防火门的部位,一般为房间的疏散门或建筑某一区域的安全出口。建筑内设置的防火门既要能保持建筑防火分隔的完整性,又要能方便人员疏散和开启。因此,防火门的开启方式、开启方向等均要保证在紧急情况下人员能快捷开启,不会导致阻塞; (2)除管井检修门和住宅的户门外,防火门应能自动关闭;双扇防火门应具有按顺序关闭的功能; (3)除允许设置常开防火门的位置外,其他位置的防火门均应采用常闭防火门。常闭防火门应在门扇的明显位置设置“保持防火门关闭”等提示标志。为方便平时经常有人通行而需要保持常开的防火门,在发生火灾时,应具有自动关闭和信号反馈功能,如设置与报警系统联动的控制装置和闭门器等; (4)为保证分区间的相互独立,设在变形缝附近的防火门,应设在楼层较多的一侧,并保证防火门开启时门扇不跨越变形缝,防止烟火通过变形缝蔓延, (5)防火门关闭后应具有防烟性能; (6)甲、乙、丙级防火门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防火门》(GB 12955-2008)的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