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构件耐火等级 (1)当建筑采用金属夹芯板材时,为满足相应建筑构件的耐火性能、结构承载力及自身稳定性能的要求,建筑中的防火墙、承重墙、楼梯间的墙、疏散走道隔墙、电梯井的墙以及楼板等构件,不能采用金属夹芯板材; (2)对于二级耐火等级的散装粮食平房仓,考虑其高度较低,粮食火灾对结构的危害作用与其他物质的作用有所区别,因此,可以采用无防火保护的金属承重构件; (3)预制钢筋混凝土结构构件的节点和明露的钢支承构件部位,应采取防火保护措施保证节点的耐火极限不低于相应构件的耐火极限; (4)一级耐火等级的单层、多层厂房(仓库),当采用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进行全保护时,其屋顶承重构件的耐火极限不应低于1.00h.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