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6年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及评价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审计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关于2016年度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及评价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审计厅(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统一安排,2016年度全国审计专业技术初、中、高级资格考试定于2016年10月16日统一举行。请统筹安排本地区初、中级资格考试和高级审计师资格评价的组织与实施工作,确保各环节工作安全顺利进行。现将初、中、高级资格考试和高级审计师资格评价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有关政策规定 (一)初、中级资格考试按照《审计署、人事部关于修订印发〈审计专业技术初、中级资格考试规定〉及其实施办法的通知》(审人发〔2003〕4号)的规定实施。高级审计师资格考试、评审按照《关于印发〈高级审计师资格评价办法(试行)〉的通知》(人发〔2002〕58号)的规定实施。 (二)考务组织工作按照《关于印发〈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管理手册〉的函》(人职字〔1997〕20号)规定的原则实施。 二、组织管理 (一)审计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以下简称全国审计考办)总体负责初、中、高级资格考试和高级审计师资格考试、评审工作的组织实施。有关政策咨询及组织协调请与全国审计考办联系。 联系人:陈春放 段曲直 通讯地址:北京市丰台区金中都南街17号 邮政编码:100073 联系电话:(010)50993486 50993487 50991338(传真) (二)审计署考试中心具体承办初、中、高级资格考试的日常事务和考务管理工作。有关报名、考生信息采集、考场设置、准考证编排、试卷及答题卡的运送等考务工作请与审计署考试中心联系。 联系人:李云玲 李 亮 高 天 通讯地址:北京市丰台区金中都南街17号 邮政编码:100073 联系电话:(010)50992751 50992752 50992758(传真) 网址:http://www.auditexam.cn 三、日程安排 (一)2016年4月29日前,各省级考试管理机构公布本地区2016年度考试报名信息,包括考试报名条件、报名时间、报名程序、考试时间、考试科目等相关事项;填写2016年各省级考区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基本信息表(附件1)并传真至审计署考试中心。 (二)2016年6月30日前,各省级考试管理机构完成本地区考试网上报名工作。为确保报名数据采集的完整性,建议各省级考试管理机构使用审计署考试中心开发的“审计考试网上报名系统”,如需使用请于4月29日前与审计署考试中心联系。 (三)2016年8月31日前,各省级考试管理机构完成本地区考场设置、准考证号编排等工作。 未使用“审计考试网上报名系统”的省份报名工作结束后,请将报名数据、试卷接收单(见附件2)和考场设置表(见附件3)报送至审计署考试中心。报名数据应为Visual Foxpro数据库文件,文件的格式、内容等按照《审计考试报名数据采集说明》(见附件4)的要求报送。 (四)2016年9月30日前,各省级考试管理机构完成准考证核发工作,提供准考证网上打印功能。 (五)2016年10月9日前,各省级考试管理机构完成考生座次表(包含考生照片、考生基本信息等)打印、考试值班安排等考前准备工作,并将考试组织情况、考试值班情况报全国审计考办和审计署考试中心。 (六)2016年10月15日前,审计署考试中心完成试卷及答题卡的印制与运送工作。 (七)2016年10月16日考试。 初、中级资格考试时间: 上午:09:00-11:30 审计专业相关知识 下午:14:00-16:30 审计理论与实务 高级资格考试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