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国有资产合作经营合同 【答案】A 【考点】本题考核房地产开发。 【解析】“在乙公司原有的仓库用地上开发商品房”,这里并非转让土地所有权,而是进行合作开发,因此属于房地产开发合同。 94.开发期间,由于政府实施商品房限购政策,甲公司因其已开发项目滞销而陷于财务困境,致玫园公司经营陷于停顿,甲乙双方发生纠纷,乙公司主张合同无效。下列理由依法不能成立的是:( )。 A.该合同为乙公司前任经理所签订,现该经理已被撤换 B.签订合同时,该土地还是划拨土地使用权 C.根据《合作协议》,乙公司仅享有玫园公司40%的股份,现在因该地段新建地铁导致地价上涨,乙公司所占股份偏低,属于国有资产流失 D.乙公司无房地产开发资格,无权参与房地产开发 【答案】ABCD 【考点】本题考核合作开发房地产合同纠纷。 【解析】选项A错误。企业内部的人员调整不能影响到其原先所签订合同的效力。 选项B错误。《关于审理涉及国有土地使用权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十六条规定,土地使用权人未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以划拨土地使用权作为投资与他人订立合同合作开发房地产的,应当认定合同无效。但起诉前已经办理批准手续的,应当认定合同有效。 选项C错误。土地的增值是“因该地段新建地铁导致地价上涨”,不能代表签订合同时该土地价值被低估,并未侵害国家利益。 选项D错误。《关于审理涉及国有土地使用权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规定,合作开发房地产合同的当事人一方具备房地产开发经营资质的,应当认定合同有效。当事人双方均不具备房地产开发经营资质的,应当认定合同无效。但起诉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取得房地产开发经营资质或者已依法合作成立具有房地产开发经营资质的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应当认定合同有效。 95.根据《劳动合同法》,王某的用人单位是:( )。 A.甲公司 B.乙企业 C.丙公司 D.玫园公司 【答案】C 【考点】本题考核劳务派遣。 【解析】《劳动合同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规定,劳务派遣单位是本法所称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义务。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除应当载明本法第十七条规定的事项外,还应当载明被派遣劳动者的用工单位以及派遣期限、工作岗位等情况。“玫园公司与丙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协议,由其派遣王某到玫园公司担任保洁员”,可见,丙公司为用人单位,玫枚园公司为用工单位。 96.关于王某劳动关系解除问题,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 A.玫园公司有权将王某退回丙公司 B.丙公司有权解除与王某的劳动合同 C.王某有权要求丙公司继续履行劳动合同 D.王某如不愿回到丙公司,有权要求其支付赔偿金 【答案】CD 【考点】劳动关系的解除 【解析】《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五条规定,被派遣劳动者可以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的规定与劳务派遣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被派遣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情形的,用工单位可以将劳动者退回劳务派遣单位,劳务派遣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可以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 (2011年) (二) 李大伟是M城市商业银行的董事,其妻张霞为S公司的总经理,其子李小武为L公司的董事长。2009年9月,L公司向M银行的下属分行申请贷款1,000万元。其间,李大伟对分行负责人谢二宝施加压力,令其按低于同类贷款的优惠利息发放此笔贷款。L公司提供了由保证人陈富提供的一张面额为2,000万元的个人储蓄存单作为贷款质押。贷款到期后,L公司无力偿还,双方发生纠纷。根据《商业银行法》的规定,请回答第92—94题。 92.关于M银行向L公司发放贷款的行为,下列判断正确的是( )。(2011年卷一不定项第92题) A.L公司为M银行的关系人,依照法律规定,M银行不得向L公司发放任何贷款 B.L公司为M银行的关系人,依照法律规定,M银行可以向L公司发放担保贷款,但不得提供优于其他借款人同类贷款的条件 C.该贷款合同无效 D.该贷款合同有效 【答案】BD 【考点】商业银行的贷款业务 【解析】选项A错误,选项B正确。《商业银行法》第四十条第一款规定,商业银行不得向关系人发放信用贷款;向关系人发放担保贷款的条件不得优于其他借款人同类贷款的条件。据此可知,商业银行可以向关系人发放担保贷款,但放贷条件不得优于其他同类借款人。 选项C错误,选项D正确。根据《商业银行法》的规定可知,M银行可以向L公司发放担保贷款,故该贷款合同有效。 93.关于李大伟在此项贷款交易中的行为,下列判断正确的是( )。(2011年卷一不定项第93题) A.李大伟强令下属机构发放贷款,是《商业银行法》禁止的行为 B.该贷款合同无效,李大伟应当承担由合同无效引起的一切损失 C.该贷款合同有效,李大伟应当承担因不正当优惠条件给银行造成的包括利息差额在内的损失 D.分行负责人谢二宝也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答案】ACD 【考点】违法放贷中商业银行工作人员的责任 【解析】选项A正确。《商业银行法》第五十二条第(三)项规定,商业银行的工作人员不得违反规定徇私向亲属、朋友发放贷款或者提供担保。本案中,李大伟强令下属机构发放贷款,违反了《商业银行法》的禁止性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