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考试首页 司法考试报考指南 司法考试动态 司法考试历年真题 司法考试辅导资料
返回首页

02-08年国家司法考试刑法单项选择题解析第20页

时间:2014-10-20 17:48:58来源:招生考试网(zsksw.net)作者:招生考试网


02-08年国家司法考试刑法单项选择题解析第20页(2008年)1.关于危害结果的相关说法,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A.甲男(25岁)明知孙某(女)只有13岁而追求她,在征得孙某同意后,与

《刑法》第193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编造引进资金、项目等虚假理由的;(二)使用虚假的经济合同的;(三)使用虚假的证明文件的;(四)使用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或者超出抵押物价值重复担保的;(五)以其他方法诈骗贷款的。我国现行法律并没有规定单位可以成为贷款诈骗罪的主体,对于单位的贷款诈骗行为以合同诈骗罪论处。所以A项的表述是正确的,不应当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单位犯罪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条规定,刑法第三十条规定的“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既包括国有、集体所有的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也包括依法设立的合资经营、合作经营企业和具有法人资格的独资、私营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

第2条规定,个人为进行违法犯罪活动而设立的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实施犯罪的,或者公司、企业、事业单位设立后,以实施犯罪为主要活动的,不以单位犯罪论处。

第3条规定,盗用单位名义实施犯罪,违法所得由实施犯罪的个人私分的,依照刑法有关自然人犯罪的规定定罪处罚。

所以BC两项是正确的,不应该选。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单位有关人员组织实施盗窃行为如何适用法律问题的批复》规定,近来,一些省人民检察院就单位有关人员为谋取单位利益组织实施盗窃行为如何适用法律问题向我院请示。根据刑法有关规定,现批复如下:

单位有关人员为谋取单位利益组织实施盗窃行为,情节严重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以盗窃罪追究直接责任人员的刑事责任。

刑法264条的盗窃罪并未将单位列为犯罪主体,因此单位不能构成盗窃罪。经企业领导集体研究决定并实施的盗窃电力的行为,是盗窃罪的普通共同犯罪行为。

所以D项表述不正确,应当选。

5.甲在一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被法院依法判处罚金并赔偿被害人损失,但甲的财产不足以全部支付罚金和承担民事赔偿。下列关于如何执行本案判决的表述哪一项是正确的?

A.刑事优先,应当先执行罚金

B.应当先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C.按比例执行罚金和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D.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后减免罚金

答案:B

解析:《刑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由于犯罪行为而使被害人遭受经济损失的,对犯罪分子除依法给予刑事处罚外,并应根据情况判处赔偿经济损失。

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犯罪分子,同时被判处罚金,其财产不足以全部支付的,或者被判处没收财产的,应当先承担对被害人的民事赔偿责任。

所以B项的说法是正确的。

6.下列情形哪一项属于自首?

A.甲杀人后其父主动报案并将甲送到派出所,甲当即交代了杀人的全部事实和经过

B.甲和乙共同贪污之后,主动到检察机关交代自己的贪污事实,但未提及乙

C.甲和乙共同盗窃之后,主动向公安机关反映乙曾经诈骗数千元,经查证属实

D.甲给监察局打电话,承认自己收受他人1万元贿赂,并交代了事情经过,然后出走不知所踪

答案:A

解析:《刑法》第67条规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

因此,成立自首要具备两个条件:(1)犯罪后自动投案,所谓自动投案是指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未被司法机关发觉,或者虽被发觉,但犯罪嫌疑人尚未受到讯问、未被采取强制措施时,主动、直接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投案。;(2)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是指犯罪嫌疑人自动投案后,如实交代自己的主要犯罪事实。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条规定,并非出于犯罪嫌疑人主动,而是经亲友规劝、陪同投案的;公安机关通知犯罪嫌疑人的亲友,或者亲友主动报案后,将犯罪嫌疑人送去投案的,也应当视为自动投案。所以A项情形属于自首。

该解释第1条还规定,共同犯罪案件中的犯罪嫌疑人,除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还应当供述所知的同案犯,主犯则应当供述所知其他同案犯的共同犯罪事实,才能认定为自首。

所以B项中甲有自动投案的情形,但是没有交代乙的犯罪事实,所以不能认定为自首。而C项中,作为盗窃罪共犯的甲只是向公安机关反映了乙的犯罪事实,而没有提到自己的犯罪事实,因而也不能认定为自首。D项中甲虽然向监察局反映了自己的受贿的犯罪事实,但是后来不知所踪,属于逃避司法追究的行为,不能认为是自动投案,所以也不能认定为自首。

综上,本题的正确选项是A项。

7.甲深夜潜入乙家行窃,发现留长发穿花布睡衣的乙正在睡觉,意图奸淫,便扑在乙身上强脱其衣。乙惊醒后大声喝问,甲发现乙是男人,慌忙逃跑被抓获。甲的行为:

A.属于强奸预备

B.属于强奸未遂

C.属于强奸中止

D.不构成强奸罪

答案:B

解析:甲以强奸妇女的故意对乙实施暴力,因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能得逞,构成未遂。由于强奸罪的犯罪对象必须是女子,误将男子当作女子实施奸淫的,无法侵犯刑法所保护的女子的性自由,只能成立强奸罪对象不能犯的未遂。

8.根据我国刑法规定,下列关于首要分子的表述哪一项是正确的?

A.首要分子只能是组织领导犯罪集团的人

B.首要分子只能是在聚众犯罪中起组织、策划、指挥作用的犯罪分子

C.首要分子都是主犯

D.首要分子既可以是主犯,也可以不是主犯

答案:D

解析:刑法中规定的首要分子既包括组织、领导犯罪集团的犯罪分子(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是主犯),也包括在聚众犯罪中起组织、策划、指挥作用的犯罪分子(在一些聚众犯罪如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交通秩序罪中,刑法只处罚首要分子,可能不构成共同犯罪,也就无主从犯的划分),所以前三个选项的说法都是片面的。





此文章是由招生考试网(www.zsksw.net)收集和整理! 点击:

tags:
------分隔线----------------------------



知名网校推荐

会计考试 会计证 初级会计师 中级会计师 高级会计师 注会 注税 注评 经济师 职称英语 证券从业资格 银行从业资格 期货从业资格 统计从业资格 审计师 会计实务 网址 医学教育 护士 执业药师 临床执业医师 临床助理医师 中医执业医师 中医助理医师 中西医执业医师 中西医助理医师 公卫执业医师 公卫助理医师 口腔执业医师 口腔助理医师 内科主治医师 外科主治医师 妇产科主治医师 初级护师 主管护师 药士 初级药师 主管药师 中药士 初级中药师 主管中药师 检验技士 检验主管技师 实践技能 医学网址 建筑工程 一级建造师 二级建造师 造价工程师 安全工程师 咨询工程师 房地产估价师 土地估价师 监理工程师 造价员 质量工程师 招标师 物业管理师 消防工程师 注册测绘师 环保工程师 建筑网址 职业资格 公务员 司法考试 教师资格 职称计算机 报检员 外销员 职业技能鉴定 英语学习 四六级 雅思 托福 GRE 新概念 学历考试 自考 成考 小学 中考 高考 考研 实用资料 作文 文档 招聘 网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