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考试要求和纪律 应试人员应当认真阅读并自觉遵守《国家司法考试应试规则》,同时携带准考证、与网上报名信息一致的有效身份证件参加考试。携带的身份证件种类或所载信息与网上报名信息不一致的,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1.重庆市所有考场均为标准化考场,统一配备了电子钟,应试人员自备的各类钟表一律不得带入考场;随身携带的书籍资料、电子存储设备、手机等通讯工具一律放至指定位置; 2.重庆市所有考场首次使用金属探测仪,每场考试前,每个考场入口处将设置安检通道,请应试人员自觉配合,依次接受检查。 3.重庆市所有考场首次使用身份证快速识别仪,对应试人员所持身份证件进行核验,请应试人员自觉配合。 4.考试开始半小时内,务必按照要求粘贴条形码,认真填写填涂本人相关信息。 对违反考试纪律的行为,司法行政机关将依据《国家司法考试违纪行为处理办法》,视其情节、后果,分别给予口头警告、责令离开考场并取消本场考试成绩、确认当年考试成绩无效、二年内或终身不得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的处理;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移交公安机关处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八、其它 (一)有关报名条件、考试内容、方式和科目、试卷参考答案异议、考试成绩与资格授予等内容详见司法部公告。 (二)本公告在司法部网站、重庆司法行政网、西部普法网、西部律师网等网站发布。 (三)司法部制定并公布的《2015年国家司法考试大纲》可作为应试人员备考依据。 (四)重庆市司法局不举办考前培训班,也不委托任何单位进行国家司法考试考前培训辅导。 (五)咨询电话 1.重庆市司法考试政策咨询 (023)67086070,67086068,67086199,67086071; 咨询时间:工作日期间每天09:00-17:30。 2.网上报名系统咨询 (010)88177421,88177422。 咨询时间:网上报名期间每天09:00-18:00。 3.网上支付咨询:95516(24小时)。 4.学历认证咨询 重庆市大学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咨询电话(023)88517388,地址:重庆市江北区红石路7号(建北八支路) 重庆司法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