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汾社保查询:www.sxlf.hrss.gov.cn (一)拟定临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办法,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指导临汾市人力资源市场建设,建设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三)负责临汾市促进就业工作,拟定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措施,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会同有关部门拟定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措施。
(四)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完善并落实全市统一的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法,编制临汾市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
(五)负责临汾市就业、失业、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保持全市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六)负责统筹临汾市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管理工作,负责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基金管理,编制下达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资计划。
(七)负责临汾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总体规划、结构调整和宏观管理工作。负责高层次及优秀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
(八)负责临汾市引进国(境)外人才和智力工作,加强国内外人才交流与合作工作,管理在我市工作的外国专家,归口管理全市出国(境)培训工作。
(九)负责军队转业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组织实施部分企业军队转业干部解困和稳定政策,负责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工作。
(十)负责临汾市行政机关公务员综合管理,拟定有关人员调配办法和特殊人员安置办法,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政府绩效考核。
(十一)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并组织落实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十二)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协调处理有关重大信访事件和突发事件。
(十三)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承办市人民政府和市人大常委会的人事任免事项。
(十四)承办临汾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