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住房公积金热门问答 调动工作后公积金怎么办 缴存职工与单位解除了劳动关系,住房公积金账户内还有余额,该如何处理?公积金中心回复:如果已重新就业,可以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如果目前还未重新就业,可以使用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余额偿还公积金贷款。此外,如缴存职工未重新就业,住房公积金账户离职封存满6个月且无尚未还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可以通过住房公积金个人网厅和太原市“手机公积金”APP自助办理销户提取;也可本人持身份证、住房公积金联名卡或住房公积金配套的银行卡(折)至所属分理处或管理部柜面办理。 如果是一名新参加工作的员工,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七条规定,新参加工作的职工从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当月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跨省通办”需要哪些材料 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缴存职工在非缴存城市购买自住住房(包括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可以向购房地城市中心设立的“跨省通办”窗口异地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办理要件如下:购买自住住房需要的材料有:购房权证(原件)(法定购房权证的登记日期为2015年1月1日之后);购房发票(或者收据);职工本人身份证;购房人或者配偶的户籍地与购房地一致的户籍凭证(或者配偶在购房城市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凭证),缴存凭证可以是纸质版,也可以通过缴存城市中心的网厅、APP等渠道获取;结婚证或者同一户口的户口簿;住房公积金联名卡或缴存住房公积金配套银行一类卡/折。 公积金余额如何查询 公积金账户余额查询有6种方式:全国住房公积金小程序;下载太原市“手机公积金”APP;登录太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个人业务网上大厅;持身份证到住房公积金中心任一业务承办机构柜面办理;可以拨打12329服务热线通过语音提示进行查询;持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在本市范围内交通银行的多媒体机进行查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