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国税网上申报系统: www.qh-n-tax.gov.cn 网上申报,是纳税人通过互联网登录青海省国税局门户网站(www.qh-n-tax.gov.cn)《网上申报》栏目,在相关税种法定申报期限最后一天上午12时以前,将当期实现的应交税金、相关财务指标等纳税信息,传送到省国税局服务器完成纳税申报事项的一种申报方式。
办理电子口岸IC卡,国税需审核的内容为:
是否办理了税务登记证;税务登记证中经营范围是否齐全,企业应提供经营范围变更后,有进出口经营范围的税务登记证(国税)复印件两份(A4复印纸),经省国税局进出口税收管理处审核后,送海关制卡中心,办理电子口岸IC卡。
为了进一步提高青海国税部门的纳税服务质量,为纳税人提供简便、快捷的纳税申报方式,青海省国家税务局委托青海省邮政局对全省个体“定期定额”户(以下简称双定户)采取批量扣税的方式进行税款征收,该申报方式的具体流程为:
批量扣税”数据流程图
1.由省局信息中心于每月最后一天从综合征管软件服务器中,抽取符合扣税条件的所有正常双定户信息,发送到多元化申报数据库中作为扣税准备基本数据。
2.每月申报期6号、9号两天(节假日顺延),由省国税局信息中心通过数据中心,从多元化申报数据库中生成批扣文件传递到邮政方。
3、邮政方根据收到的信息,对个体户实施扣税,并将扣税信息反馈省国税局信息中心,由国税局信息中心将扣税信息导入批量扣税系统。
4、区县级通过区县批量扣税系统,进行帐务核对工作,如果对帐成功,实施数据回填,开具汇总缴款书,如果对帐不成功,查找原因,并及时解决。
“批量扣税”业务流程图 说明:
1.每月申报期内(1—10号),省国税信息中心将“批量扣税”信息发送至省邮政局信息中心,
2.省邮政局信息中心收到扣税信息后,执行扣款操作。扣款完成后,将扣税成功信息(不成功信息)分别反馈给省国税局信息中和区县邮政局(邮政储汇局)
3.省国税信息中心接收到省邮政局信息中心反馈的扣税信息后,分发到各区县主管国税机关;
4.各区县主管国税机关与邮政局对账后,开具汇总缴款书,将税款缴入国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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