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一般纳税人网上申报流程 一、网报系统下载 二、网上申报纳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操作流程 第一步 执行远程抄报税 (在远程抄报税系统中操作)
增值税防伪税控开票系统在实现网上抄报功能后可以从企业税控IC卡中读取报税数据,在进行加密后往税局服务器端上传,并能查询企业的报税结果信息,报税成功后有远程清卡权限的纳税人可进行清卡操作,使得企业可继续开具发票。 操作流程为 :报税状态 → 远程报税 → 报税结果 → 清卡操作 1、读取金税卡报税状态 操作步骤: 点击“报税状态/读取金税卡报税状态”菜单项,系统便提示“正在读取金税卡和IC卡状态”,稍后给出读取成功的提示信息,如图所示。查看完毕,点击对话框中的“确定”按钮即可。 读取金税卡报税状态 a) 说明: b) 用户读取IC卡的报税数据后,如果此时退出“远程报税”界面执行其它操作,再次进入“远程报税”后,需重新执行“读取金税卡报税状态”来获取IC卡的数据。 2、远程报税操作 操作步骤: 点击“远程报税/远程报税操作”菜单项,系统提示“正在准备报税数据向税局提交”,将自动向服务器上传企业报税数据,该过程所需的时间会因企业报税数据量和网络状态的情况而有所不同。如果操作成功,系统将提示提交成功, 第二步 登录电子申报客户端软件,填写报表 (在电子申报系统中操作)
按照原“一般纳税人电子申报软件”登陆方法进入电子申报系统,设置所属期,进行报表维护,报表管理,填写报表。 第三步 进行网上申报,执行增值税票表比对 (在电子申报系统中操作)
在点击【数据上报】后,在【申报模式】选择界面中选择了网上申报模式,网络连接成功后,如果第一次运行本系统,请输入重庆市国家税务局提供的申报网址:218.70.65.68:8001。以后运行时,就不用再输入申报网址了,除非申报网址变更。然后输入您的登录口令,初始口令为666666.单击[确定]按钮 进入[纳税服务工作台]界面: 在 纳税服务工作台 双击[纳税申报]名称 首先进入税种选择界面 用户在本界面选择好要本次申报的税种后即可点击[下一步]按钮进入如下界面: 点击 [数据审核] 按钮进行审核,如果审核不通过,浏览框中会出现详细提示,需要重新修改报表后再进行申报。审核通过后,点击 [下一步] 按钮,再点击 [上传数据]按钮,系统开始上传申报数据,待核定数据审核无误后,网上申报系统会自动进行“一窗式”比对,数据比对通过的,提示用户网上申报成功,数据比对不符的,在此提示用户比对信息不符,请携带相关资料前往征收大厅异常窗口办理。 第四步 网上缴纳税款( 在电子申报系统中操作 ) 网上申报成功后,已签署了三方协议的企业可以立即在网上申报系统中缴纳税款。 1、登陆网上申报平台在纳税申报菜单里双击 [税款缴纳] 2、 选择缴纳税种,可单选不同的税种进行划款也可以选择多个税种同时进行扣款。 3、点击 [ 税款缴纳 ] 进行实时扣款,系统会自动提示企业需对自己缴税银行账号上的余额是否充足进行审核,再进行操作。 4、实时扣款信息返回 注: 每个税种暂时只允许从网上发起扣款一次,扣款成功不允许再次发起扣款,避免重复扣款;扣款失败也不允许再次扣款,只能到办税服务厅打印缴税凭据,按原办法缴税。 5、税款状态查询 点击操作平台左侧的树结构菜单 [通用查询] 菜单,双击右侧的 [ 本期税款情况查询 ] 模块。 申报成功并且实时扣税成功,税款状态是已缴;申报成功但实时扣税失败,税款状态是未缴。结果如下图: 第五步 报税结果查询,清卡操作 (在远程抄报税系统中操作)
1、 点击“远程报税/报税结果查询”菜单项, 系统自动向服务器提出请求,如果查询报税结果成功,系统会显示如图所示的界面。用户通过点击“发票信息”下的“专用发票”、“废旧物资”及“普通发票”来查看各种发票领用存信息和本期报税数据的合计金额税额等。 2、 点击“远程报税/清卡操作”菜单项,系统即提示“正在进行清卡中”,并根据报税查询的结果对IC卡进行清卡操作。如果清卡成功,系统会弹出如图所示的提示对话框,提示“清卡成功”。 三、网上办税注意事项: 1、网上办税相关表格可在办税服务厅领取;非一般纳税人只需办理网上申报、网上缴税流程即可; 2、纳税人上期月份没有申报,或当期逾期申报的,不能进行网上申报,纳税人应到主管国税分局办税服务厅处理。凡在办税服务厅已办理申报的纳税人,不允许再进行网上申报,否则会造成重复申报。 3、 纳税人缴税账号如有变更,应当及时向主管国税机关办理变更。纳税人在进行网上申报纳税前,必须保证纳税账户余额大于当期应纳税额。扣款指令由“纳税人自行发起”,目前同一税种网上扣款指令发起次数仅为一次。 4、使用网上缴税的纳税人在缴税成功后,应到银行打印电子缴税凭证,作为缴纳税款的会计核算凭证。网上申报提示申报成功后,发现数据有错或需要进行修改的,必须携带完整准确的纳税申报表到主管国税分局办税服务厅进行处理。 5、纳税人实行网上申报纳税,应在国税机关规定的申报和纳税期限内办理纳税申报事宜。网上申报以国税机关服务器收到申报数据的日期为实际申报日期;申报数据有误或比对不符不予接收,纳税人应按照提示重新在网上或到办税厅办理申报。 6、纳税人未按期申报或因纳税账号有问题造成无法按时划转税款、纳税人报送的纳税申报资料错误而未被国税机关接收、或通过计算机核验被国税机关接收但与纳税人实际情况不符的,纳税人应承担相关责任。 7、因计算机、通讯线路故障等原因不能通过网上申报纳税的,纳税人应到主管国税机关办税服务厅办理申报纳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