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省国税网上申报系统:www.zjtax.gov.cn 发票首次领购
一、业务概述
依法办理税务登记的单位和个人,在领取税务登记证件后,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领购发票,税务机关对其提出的申请进行受理、核准,包括对纳税人每次购买发票数量和每月购买数量进行限定,以及对领购发票种类、数量、版本限额进行删除、变更,还可对纳税人的发票经办人进行删除、修改。
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领购发票,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发放《发票领购簿》并领购发票。
二、纳税人应提供的资料
1、《纳税人领购发票票种核定申请表》(主表2份)
2、经办人的身份证明;
3、发票专用章印模。
三、纳税人办理业务的时限要求
无
四、税务机关工作流程和承诺时限
(一)工作流程:
纳税人申请→大厅受理办结。
(二)承诺时限:
受理环节纳税人提供资料完整,填写内容准确,各项手续齐全,符合受理条件的,办税大厅当场办结。(对于纳税人申请的发票是属于税控发票的,核准还必须申请最高开票限额的审批)。
五、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二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第十七条、第十八条。
浙江省财税咨询服务电话:1236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