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行24栏= 24栏浮动行之和; … 1行26栏26栏浮动行之和。 六、行政事业单位车辆情况表(财清综04-2表) 本表“权属证书”、“车牌号”、“排气量”、“用途分类”、“已行驶里程”等内容需要手工填列,其他内容由信息系统自动生成。“累计使用年限”由信息系统根据“取得日期”自动算出,其他不需填列的相关内容由信息系统从固定(无形)资产盘点单中的相关指标中提取。 1.用途分类包括“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一般公务用车”、“一般执法执勤用车”、“特种专业技术用车”、“其他用车”。 2.已行驶里程填写清查日车辆里程表显示已行驶里程。 审核公式: 4栏不能为空; 4栏为“是”时,5、6、7栏必填; 11栏不能为空; 28栏不能为空; 18栏=(16-17)栏; 21栏=(19-20)栏; 1行16栏=2行16栏各浮动行之和; 1行17栏=2行17栏各浮动行之和; … 1行27栏=2行27栏各浮动行之和。 七、行政事业单位大型设备情况表(财清综04-3表) 本表由信息系统自动生成,不需要单位进行手工填列。其中,“累计使用年限”由信息系统根据“取得日期”自动算出;其他内容由信息系统从固定(无形)资产盘点单中的相关指标中提取,提取范围为清查单价(原值)在20万元(含20万元)以上的大额资产,分为20万元(含)-200万元、200万元(含)以上两档。 审核公式: 4、22栏不能为空; 19栏=(10+13-16)栏; 20栏=(11+14-17)栏; 21栏=(12+15-18)栏; 合计行10栏={20万(含)-200万}行10栏+200万(含)以上10栏; 合计行11栏={20万(含)-200万}行11栏+200万(含)以上11栏; ... 合计行21栏={20万(含)-200万}行21栏+200万(含)以上21栏; {20万(含)-200万}10栏等于对应各浮动行之和; ... {20万(含)-200万}21栏等于对应各浮动行之和; 200万(含)以上10栏等于对应各浮动行之和; ... 200万(含)以上21栏等于对应各浮动行之和。 八、行政事业单位无形资产情况表(财清综05表) 本表内容由信息系统自动生成。相关内容由信息系统从固定(无形)资产盘点单中的相关指标中提取。 审核公式: 17栏=(21+25+29+33+37)栏; 18栏=(22+26+30+34+38)栏; 19栏=(23+27+31+35+39)栏; 20栏=(24+28+32+36+40)栏; 1行=(2+3+...+8)行; 2~8行21~40列必须大于等于0; 24栏=22栏-23栏; 28栏=26栏-27栏; 32栏=30栏-31栏; 36栏=34栏-35栏; 40栏=38栏-39栏; 4栏=(2-3)栏; 8栏=(6-7)栏; 12栏=(10-11)栏; 16栏=(14-15)栏; 13栏=(1+5-9)栏; 14栏=(2+6-10)栏; 15栏=(3+7-11)栏; 16栏=(4+8-12)栏; 5栏与9栏不能同时大于0; 6栏与10栏不能同时大于0; 7栏与11栏不能同时大于0; 8栏与12栏不能同时大于0; 13栏=17栏; 14栏=18栏; 15栏=19栏; 16栏=20栏。 九、行政事业单位占有使用土地情况表(财清综06表) 本表“权属证书”、“权属性质”、“是否确权”、“坐落位置”、“资产入账形式”、“使用状况”等内容需要手工填列,其他内容由信息系统自动生成。不需填列的相关内容由信息系统从固定(无形)资产盘点单中的相关指标中提取。 审核公式: 3、4、10、14、28栏不能为空; 21栏=(15+17-19)栏; 22栏=(16+18-20)栏; 23栏=(24+25+26+27)栏; 1行8栏=2行8栏浮动行之和; 1行15栏=2行15栏浮动行之和; 1行16栏=2行16栏浮动行之和; ... 1行27栏=2行27栏浮动行之和。 十、行政事业单位在建工程情况表(财清综07表) 本表按会计核算的在建工程项目逐项填列。 审核公式: 1、2、6、9、12、13栏不能为空; 12栏=(9+10-11)栏; (9-12)栏<0时,则10栏=(12-9)栏,否则10栏=0; (9-12)栏>0时,则11栏=|(12-9)栏|,否则11栏=0; (9-12)栏<0时,则13栏只能为“盘盈”; (9-12)栏=0时,13栏只能为“无盈亏”; (9-12)栏>0时,13栏只能为“盘亏”、“挂账”; 1行4栏=2行1栏浮动行之和 1行8栏=2行8栏浮动行之和; 1行9栏=2行9栏浮动行之和; ... 1行12栏=2行12栏浮动行之和 十一、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出租出借情况表(财清综08表) 本表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在资产清查基准日前仍在出租出借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资产及其收入情况。 1.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按照出租出借事项逐项填列,其中房屋构筑物、土地等一项资产可能产生多条记录。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的“资产编号”、“资产名称”、“资产分类”、“取得方式”、“规格型号”、“计量单位”、“数量”、“取得日期”由资产管理信息系统中自动提取,其他信息由手工录入; 2.其他资产出租出借,按项目进行填列。包括流动资产及户外广告收入、户外附属设施收费等情况。其中,流动资产按会计科目分类分项填列;户外广告收入、户外附属设施收费等情况,只需填写1、7~18栏内容。其他资产出租出借信息全部由手工录入。 3.规格型号:土地、房屋及构筑物;图书、档案;文物和陈列品;动植物的规格型号允许为空,其他固定资产规格型号由盘点单自动生成。 4.数量:指实际用于出租出借的资产数量。土地、房屋构筑物等出租出借数量按实际面积填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