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依法治国的基本格局是什么 “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作为全面依法治国的基本格局。 (1)科学立法 法律是治国之重器,立法是法治的龙头环节。科学立法以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加强宪法实施为目标。 要坚持以民为本,立法为民理念,使每一项立法都符合宪法精神、反映人民意志、得到人民拥护。要把公正、公平、公开原则贯穿立法全过程,完善立法体制机制,增强法律法规的及时性、系统性、针对性、有效性。 (2)严格执法 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也在于实施。严格执法以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为目标。 各级政府要加快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推进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推行政府权力清单制度。 (3)公正司法 公正是法治的生命线,是司法活动最高的价值追求。公正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 要保证公正司法、提高司法公信力,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 平正义。要完善确保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和检察权的制度,要优化司法职权配置,要严格司法,要保障人民群众参与司法,要加强对司法活动的监督,完善人民监督员制度,要规范媒体对案件的报道,防止舆论影响司法公正。 (4)全民守法 法律的权威源自人民的内心拥护和真诚信仰。全民守法以增强全民法治观念,推进法治社会建设为目标。 要弘扬适合主义法治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要推动全社会树立法治意识,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把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和精神文明创建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