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建设领域管理应用信息平台 广州市建设领域管理应用信息平台入口:https://gzsm.org.cn 请将网址复制浏览器查看 广州市建设领域管理应用信息平台常见问题解答(更新时间2024年12月)
答:平台网址为https://gzsm.org.cn/。在平台首页有“通知公告、政策法规、办事指引、问题解答、联系我们”等栏目,企业可以下载平台操作手册和相关视频,学习使用平台操作。
答:有三种方式。方式一:企业管理员账号登录,在【实名制】—【管理人员登记】模块,选择人员,点击“修改密码”进行修改。方式二:若在平台实名身份登记过,可使用省统一身份认证个人扫码登录,进行修改。方式三:在登录页面下方,点击“忘记密码”进行修改。 答:用企业管理员账号登录平台,如果企业管理员已经在平台登记了个人身份证信息,且该用户是有效用户,可通过【统一身份认证登录-个人登录】方式登录。如果企业管理员未在平台登记个人身份证信息,企业法人可通过【统一身份认证登录-法人登录】方式登录平台,重新创建企业管理员账号,新创建的企业管理员账号和企业法人都可以对企业的项目管理人员信息进行维护。如原有账号已绑定手机,可点击忘记密码进行重置。
答:目前平台支持中国内地身份证以及香港、澳门居民身份证信息录入,外国国籍人员身份信息暂时不能录入平台。 答:房建类工程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总包项目经理信息由施工许可证信息同步至平台,不支持在平台新增,待施工许可证信息同步推送至平台后方可在平台完善其基本信息并创建平台的账号和密码。如果需要变更这三个角色(职务)的人员,请先在办理施工许可证的系统进行变更,待施工许可证信息同步推送至平台后,可在平台重新完善新变更人员的基本信息并创建平台的账号和密码,最后将原有人员进行退场处理。 特别注意:如果新变更人员在项目中还担任其他角色(职务)并在平台中登记的,需先将其他角色(职务)进行退场或者删除,施工许可证系统才能自动将该新变更人员的信息同步至平台。 答:企业添加分包单位,如果弹框选中【单位】/【项目负责人选择框】显示没有相应数据,请登录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http://qyk.gzcc.gov.cn/进行企业、项目负责人登记入库,信息公示5天后,数据会同步至广州市建设领域管理应用信息平台。
答:专业分包进场的时候,需要建设单位出具加盖公章的角色确认函(没有固定模板)。 答:请确认对应工程的建设单位或总包企业是否已将本分包企业录入进平台。(交通、水务、林业园林工程由建设单位在广州市建设领域管理应用信息平台录入分包信息,房建类工程由总包企业在广州市建设领域管理应用信息平台录入分包信息) 答:总包企业添加分包单位的时候:如果是添加专业分包,发包单位只能选建设单位或者总包企业;如果是添加劳务分包,发包单位只能选总包企业或者专业分包企业。 答:可在【实名制】-【实名制考勤】-【考勤月报】点击【生成月考勤】,选择对应的月份以及班组,重新生成月考勤报表。如果生成考勤月报提示“XXXXX当月班组无考勤明细,可到考勤明细查询确认”,应查询考勤明细是否存在且考勤补录为【审核通过】状态。
11.问:考勤月报上传错了,可否删除? 答:可重新生成考勤月报,原来生成的考勤月报会被覆盖,无需删除。
12.问:考勤月报,总包没看到分包的月报上传按钮? 答:总包上传总包的班组考勤月报,分包上传分包的班组考勤月报。总包可以查看分包班组,总包审核分包的班组考勤月报。
13.问:工资确认表在哪上传,每个月大概什么时候上传? 答:在【工资分账】—【工资发放明细模块】—【班组统计】可上传工资确认表,上传工资确认表的前提条件是银行已发放工资且推送数据至平台。当月工资确认表应在次月的15号前上传。
14.问:如何查询接入编码和密钥? 答:通过企业管理员账号登录平台,在综合查询—企业工程查询模块可查询接入编码和密钥。
15.问:为什么只能20条数据导出,且需要一页一页的选择? 答:如需查看或导出更多数据,可修改页面显示数量(每页最多显示999条),点击回车键即可。
16.问:考勤月报/工资确认表如何上传多张图片? 答:若有多张图片,可将图片合成为PDF格式文件后再上传。
17.问:为什么在工人考勤明细有考勤记录,但生成不了月报? 答:总包劳务员账号生成总包班组考勤月报,分包劳务员账号生成分包班组考勤月报。总包劳务员账号在【实名制】—【考勤核定】—【工人月考勤核定】审核分包劳务员账号上传的班组考勤月报。
18.问:非房建类工程手工考勤可以补录多少天?考勤补录可以补录多少天? 答:非房建类工程手工考勤只能补录当天的考勤数据,考勤补录可以补录30天内的考勤数据。
19.问:考勤闸机有考勤记录,但为何广州市建设领域管理应用信息平台没有考勤记录。 答:建议先咨询考勤厂家是否已成功推送考勤数据至广州市建设领域管理应用信息平台,如已成功推送考勤数据的,平台将显示考勤厂家推送的数据。若考勤厂家已成功推送考勤数据,但广州市建设领域管理应用信息平台不显示的,考勤厂家的技术人员可联系广州市建设领域管理应用信息平台的技术人员处理。
20.问:“未完善工程信息登记”预警该如何关闭? 答:企业管理员账号登录后可在【实名制】—【管理人员登记】模块登记管理人员信息。
21.问:“考勤不完整”预警该如何关闭? 答:预警产生后10天内所有考勤的工人及管理人员累计5天及5天以上考勤完整(包括预警当天),如:1号有考勤不完整数据,3号会产生考勤不完整预警,15号计算3号至13号考勤不完整数据天数,没有超过5天考勤不完整预警会自动关闭。
22.问:“未上传考勤表预警”为何在【预警管理—填写处理说明】模块已上传考勤表,为什么预警还未关闭? 答:“未上传考勤表”预警需在【实名制】—【考勤月报】模块进行上传,按要求上传考勤表后,第2天该预警会自动关闭。
23.问:“未上传工资确认表”预警为何在【预警管理—填写处理说明】模块已上传工资确认表,为什么预警还未关闭? 答:“未上传工资确认表”预警需在【工资分账】—【工资发放明细】—【班组统计】模块进行上传,按要求上传工资确认表后,第2天该预警会自动关闭。
24.问:关于“工人不考勤,不发放工资”规则的解释。 答:根据《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加强房屋建筑工程实名制管理保障农民工工资的通知》(穗建筑〔2024〕263号)工作要求,施工总承包单位应当严格落实农民工工资支付与考勤数据挂钩,原则上不得对近60天内无实名制平台考勤记录的人员发放工资。广州市建设领域管理应用信息平台已于2024年6月1日起停止“无考勤工资发放”功能,工人在广州市建设领域管理应用信息平台必须有考勤记录,施工企业当月或者下一个月才能通过平台给该工人发放工资。 银行获取工人信息的前提条件为:班组和工人的审核状态都是已确认,60天内有考勤数据,且已完成总包代发申请。
25.问:工程状态如何调整? 答:房建类工程的工程状态由监督员在总控一体化平台调整,市市政站监督的市政工程由监督员在交通一体化平台调整,调整后再将工程状态信息同步到广州市建设领域管理应用信息平台。水务工程、林业园林工程的工程状态由监管部门在广州市建设领域管理应用信息平台进行调整。
26.问:已落实实名制的定义,即什么是实名制工程? 答:实名制工程是指至少已实名登记1名工人,且关键岗位管理人员必须有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和劳资员、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工程师(免监工程除外)、总包单位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员、劳务员的工程。
27.问:已落实工资分账的定义,即什么是工资分账工程? 答:工资分账工程是指已开通农民工工资专户且有成功发放工资记录的工程。
28.问:办理工人工资专户销户需满足哪些条件? 答:(1)施工总包单位工人工资专户销户的条件 ①工程状态为“竣工”、“完工”、“注销”; ②工人工资已结清,在场工人已全部做离场处理; ③工程的预警警示已全部处理完毕; ④施工总包单位名下的分包单位均已完成退场; ⑤在平台上申请销户公示且已公示满30天。 (2)分包单位工人工资专户销户的条件 ①分包单位已申请退场并完成退场审核流程或工程状态为“竣工”、“完工”、“注销”; ②工人工资已结清,在场工人已全部做离场处理; ③工程的预警警示已全部处理完毕。 满足以上条件的,可向工资专户开户行申请销户,销户所需资料请咨询对应工资专户开户行(咨询电话:可在“广州市建设领域管理应用信息平台登录页面-入围银行”页面查询 https://gzsm.org.cn/js/static/modules/platform/themes/banklist/banklist.html) 工资结清证明:由申请销户单位的发包单位出具,发包单位、申请单位盖章确认。
29.问:因不可抗力等客观原因,导致产生实名制预警、警示,而被记录管理行为信息的,能否申诉?如何申诉? 答:一般情况下,实名制平台预警警示管理行为信息记录不可撤销。确因不可抗力、系统故障等,而非企业自身原因导致的预警警示管理行为信息记录,企业可向辖区的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反馈情况。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区住建局)负责核实企业申请实名制平台预警警示管理行为信息记录的撤销问题,对企业反映的情况是否属实要予以核实,并对是否准予管理行为信息记录撤销等提出意见,以书面形式向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来函,由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核实情况后,予以撤销或不撤销管理行为信息记录处理。 答:前提条件:新旧主项工程符合重复工程编码迁移条件,新主项工程未开通工资专户的。 步骤一:请监督部门解绑四同工程(例:ABC工程为四同工程,A为主项工程); 步骤二:将新主项工程作为新编码,旧主项工程作为旧编码,申请重复工程编码迁移,并审批完成(例:假设B为新主项工程,将A工程的实名信息、考勤信息、专户信息、工资发放信息迁移至B工程); 步骤三:如有其它增项工程,请监督部门重新绑定四同(例:将BC设为四同工程,A工程调整为竣工状态)。
31. 问:关于“房屋建筑工程项目日均工资不得超过 1000 元”规则的解释,如果需要超额发放工资,如何申请解除限制? 答:为进一步加强建设领域实名制和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规范建筑工人工资发放行为,防止施工企业套取人工费用充抵工程款,根据《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加强房屋建筑工程实名制管理保障农民工工资的通知》(穗建筑〔2024〕263号)中关于“工人工资应严格与考勤数据挂钩”等有关规定,自2024年10月1日起,单名工人在一个房屋建筑工程项目日均工资不得超过1000元。 房屋建筑工程项目因实际情况确需超额发放工资的,施工总承包企业需向所属的区住建局提交申请(市管房屋建筑工程项目参照执行,施工总承包企业向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申请),说明超额发放的具体原因,涉及人数、合同、考勤天数、发放金额等。各区住建局应核实涉及人员的劳动用工实名制管理情况,审核同意可向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来函申请解除相关人员当期发放工资的限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