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连浩特市教育科技局:jkj.elht.gov.cn 二连浩特市教育科技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教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制定全市教育发展战略规划和教育工作的有关政策、规定和制度并监督执行;研究教育理论等。 科室职责 办公室拟定全市教育事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
(二)领导直属学校党建工作和思想政治工作,指导民办学校教职工思想政治工作和学生的德育工作。
(三)按照管理权限,负责授权范围内的干部管理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教育系统的纪检、监察、审计、统战和群团工作。
(四)研究制定全市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拟定教育事业发展的规模布局、重点、速度和步骤,指导、协调发展规划、计划的实施。
(五)综合管理全市基础教育、民族教育、职业技术教育、成人教育、高中教育、学龄前儿童教育工作,协调各区以及各部门的教育工作,负责教育督导与评估。
(六)统筹规划、协调指导教育体制、办学体制及学校内部管理体制的改革,协调教育内部与外部的关系,逐步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的素质教育体系及其运行机制。
(七)按照自治区确定的教育经费“三个增长”的原则,监测督促各相关部门贯彻落实;会同有关部门制订教育拨款、教育基建投资等多渠道筹措教育经费和政策和措施;归口管理国内外对我市教育援助和贷款。
(八)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和管理工作,统筹规划并指导全市各级各类学校教职工队伍的建设工作。
(九)指导全市各级各类学校体育、卫生与美育工作,配合有关部门搞好国防教育和爱国主义教育。
(十)改革招生制度,负责学校招生计划和招生来源计划的制定和下达并组织指导实施。
(十一)组织教研、科研及直属有关单位承担国家和自治区、市科研项目并协调实施,规划、指导并推动全市教育系统的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研究,发展高新技术产业科研成果转化工作;规划并管理全市教育管理情报、统计资料及信息的开发和建设工作。
(十二)归口管理教育系统外事工作和宣传工作。
(十三)管理直属事业、企业单位;指导教育学会、协会、基金会等社团工作。
(十四)落实国家、自治区语言文字工作的方针、政策,负责推广普通话工作。
(十五)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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