锡林郭勒教育局:jyj.xlgl.gov.cn 锡林郭勒教育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教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贯彻执行盟委、行署的决策,研究拟定全盟教育改革发展战略和教育事业发展规划、政策措施,并组织监督实施。
(二)负责各级各类教育的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指导实施中等、初等教育学校的设置标准,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
(三)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促进教育公平,组织实施高水平高质量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工作;指导普通高中教育、幼儿教育、特殊教育工作;落实基础教育教学基本要求和教学基本文件,组织开展基础教育发展水平和质量监测工作;指导学校德育教育、体育卫生艺术教育、国防教育、校外教育和安全管理工作;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四)指导并组织教育督导工作;负责对中等及中等以下教育、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的督导评估和检查验收工作,发布教育督导报告。
(五)指导以就业为导向的职业教育的发展与改革,组织实施中等职业教育教学指导文件和教学评估标准;指导中等职业教育、职工教育、农牧民教育、社区教育及各类成人教育;指导民办教育,负责高中阶段民办学校(含完全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和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的审批备案和管理工作。
(六)统筹协调和指导民族教育工作,研究制订民族教育发展改革的措施,并组织监督实施;规划并指导民族教育教学工作、师资队伍建设;指导教育系统民族团结教育和少数民族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
(七)负责教育事业统计分析;负责本部门教育经费的统筹管理,参与拟订教育经费筹措、教育拨款、教育基建投资的规划;监测教育经费的使用情况,负责统计教育经费投入情况;按有关规定参与管理国内外对锡盟教育援助和管理教育贷款。
(八)负责全盟教师宏观管理工作,指导各级各类学校教师、中小学校长和教育行政干部队伍的建设工作;指导并组织教师资格制度和教师继续教育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落实各级各类学校教职工编制标准;指导并负责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和教师、教育工作者评优表彰工作;按有关规定管理盟直属教育机构干部工作;参与拟订师范类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政策。
(九)组织管理全盟各类教育的招生考试,负责高中阶段教育招生录取工作;指导全盟教学研究、教育科研、电化教学、教育信息化、教育装备技术工作;管理全盟教育学会、教育社团工作;负责管理全盟教育助学工作,组织落实中央、自治区和我盟制定的各项学生资助政策措施。
(十)组织指导全盟教育方面的国际合作与交流和对外宣传工作。
(十一)贯彻落实国家语言文字工作的方针、政策;编制全盟汉语言文字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协调指导和监督检查部门、行业的汉语言文字工作,指导推广普通话和普通话师资培训工作。
(十二)指导全盟教育法制建设工作;负责全盟教育行政执法监督、内部审计、行政复议工作;负责全盟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行风建设工作。
(十三)承办盟行署和自治区教育厅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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