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市教育局:jy.xiangtan.gov.cn 湘潭市教育局的主要职责如下:
1.贯彻落实国家、省关于教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拟订全市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和教育体制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
2.统筹规划、协调和指导全市各级各类教育,协调指导全市社区教育和终身教育。负责全市教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和发布。
3.统筹管理本部门教育经费;参与拟订教育经费筹措、教育拨款、教育基建投资政策;负责统计和监测全市教育经费的投入和使用情况;按有关规定管理港澳台以及国外政府和组织对我市的教育援助和教育贷款;指导和组织实施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指导和管理全市学生资助工作;指导和管理教育发展基金工作。
4.主管全市教师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全市落实各级各类学校编制标准实施建议;督促指导教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工作。
5.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促进教育公平;深入推进基础教育教学改革,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6.督促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的德育工作、体育卫生、艺术教育及国防教育工作,督促指导教育系统党建、宣传、统战、群团工作;指导、协调和监督管理教育系统安全、稳定工作。
7.按管理权限统筹管理各类高等、中等、初等学历教育的招生考试和学籍、学历工作;制定高等学校以下的各类学校、幼儿园招生计划;负责组织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参与拟订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政策,督促指导全市大中专学校开展毕业生离校前的就业及创业工作。
8.组织指导少数民族教育工作,协调对少数民族地区和贫困地区的教育援助。
9.负责指导、协调和监督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的改造和建设。
10.统筹管理全市语言文字工作;制定全市语言文字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和组织推广普通话和规范汉字工作;负责普通话师资培训工作。
11.指导和组织教育国际交流与合作,统筹管理中外合作办学,开展与港澳台的教育合作与交流。
12.指导和组织全市教育督导工作。
13.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