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结算审核业务合同范本
合同编号:**
***工程结算审核业务合同
甲 方:设计院
乙 方: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签订日期: 2017年12月
签订地点:省 市
***工程结算审核业务合同书
**设计院(以下简称“甲方” )根据所实施的**工程结算工作的需要,经采取邀请招标方式后决定选用**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对该工程涉及的分包项目的结算情况进行审核并对与建设单位的结算进行协助。经双方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合同约定。
一、 本合同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中标通知书;
2、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3、其他合同文件。
以上文件互相补充和解释,如有不切确或相矛盾之处,以上述合同次序在先者为准。
二、 工作范围和目的
(一)工作范围
1、乙方根据甲方的委托范围及内容,对*****项目的工程结算进行审核。具体内容包括:依据国家有关部门颁发的计价依据(**省定额和电力系统行业定额)及当地政府发布的材料价格、结合工程现场实际情况,如:工程变更、签证等。对分包方报送的工程结算书从工程量的计算、定额套用、材差计算等工程相关资料进行全面审核,对报送的结算价值进行确认。
2、根据甲方需要提供及时的造价咨询服务,如协助确定部分小合同的合同价格。
3、提供工程后期的其他服务工作,如对处理总承包与建设单位的结算提供技术帮助。
4、停窝工补偿、异常材差等结算资料不属于本合同审核范围。
(二)工作目的
乙方将根据国家有关行业规定对上述工程结算书编制的真实性、准确性,工程实施过程中发生的超出施工合同范围的工程变更情况,施工图预算价格调整情况实施必要的审核程序。在上述审核的基础上,对工程项目最终结算价格发表审核意见。
三、审核依据
1、甲方与施工分包方签订的施工分包合同。
2、涉及的设计变更、工程图纸等。
3、国家有关部门颁布的计价依据。
4、地方政府发布的有关指导性文件。
5、中电投公司制订的费用结算管理办法等。
6、其他依据性政策文件。
四、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责任:督促分包方及时提供真实完整的工程结算资料,保证工程结算书及相关资料的真实、合法、完整。协调分包方及时核对工程审核初步结果。
义务:
1、按照审核需要,及时为乙方的审核工作提供相关的工程结算文件和资料。
2、为乙方派出的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及合作,具体事项将由乙方审核人员于工作开始前提供清单。
3、按本合同书之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审核费用。
4、在2011年01月31日之前提供审核所需要的全部资料。
五、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责任:根据国家有关行业规定对上述工程结算进行审核,出具审核报告,并保证其真实性、合法性。
义务:
1、按照合同时间完成审核业务,出具审核报告。对各分项工作应及时提供单独的审核意见,便于甲方会签工作顺利推进。
2、对执行业务过程中知悉的涉及甲方的商业秘密严加保密。除非造价工程师执业准则另有规定,或经甲方同意外,乙方不得将其所知悉的涉及甲方的商业秘密和甲方提供的资料对外泄密。
合同履行期间,严禁乙方人员与有关施工分包方私自联系或接触。
3、在2018年03月31日之前完成审核业务,按照有关规定出具审核报告。
4、负责乙方工作人员在现场工作期间的安全,由于自身原因发生事故,后果由乙方自负。
5、负责为甲方提供符合要求的合法财务票据。
6、乙方在现场的生活、办公、交通费用由乙方自理,甲方协助提供便利条件。
六、审核业务费用的收取
乙方应收本合同审核事项的费用,按照乙方实际参加本项审核业务的各级别工作人员所花费时间及政府有关部门批准的收费规定的计算标准确定。
(一) 本合同审核事项,业务费为:
A)基本审核费:经双方协商,确定为伍拾万元人民币。
B)效益审核费:以分包方的送审工程造价核减额的4.1%收取,分包方报送的结算资料,由甲方EPC项目部分析识别后递交乙方,乙方应分别以下情况进行审核:对于没有争议部分,乙方进行正常的审核工作,核减额进行累加;对于存在争议的部分,乙方也进行审核,审核结果计入核减额;但对有争议事件的处置由甲方最终与建设单位协商处理。
C)审核费总价采取封顶的方式,即乙方最终的审核价(含基本审核费和效益审核费)不超过壹佰伍拾万元。
(二)甲方于本合同书签订后,支付基本审核费的20%,计壹拾万元;乙方人员进入现场后,再支付基本费的20%,即壹拾万元;乙方提交最后一批甲方认可的审核报告时,甲方支付到基本费的90%,即肆拾伍万元(第三次实际支付贰拾伍万元)。
(三)甲方预留基本费的10%(即伍万元)作为保证金,待乙方全部的配合工作完成后,甲方结清所剩全部费用。
(四)效益审核费在进行完最后一批工程结算审核定案表签字后一个月结清。
(五)如因审核工作需要到外阜出差,在征得甲方同意的情况下,差旅费由甲方负担。
七、审核报告的使用责任
乙方向甲方出具的审核报告一式伍份,这些报告由甲方分发、使用。恰当使用审核报告是甲方的责任,如出现使用不当的情况与乙方无关。
八、合同书的有效时间
本合同书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正副本各一份,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自签定之日起生效,乙方本项目服务项目全部完成,甲方结清全部费用后失效。
九、合同的变更、修改、中止和终止
本合同一经生效,合同双方不得擅自对本合同内容作任何单方的修改。但任何一方均可以对合同内容以书面形式提出变更、修改、取消或补充的建议,此建议需经双方同意并有效签署后方能生效,生效后的建议可作为原合同的有效附件。
十、违约责任
双方必须履行合同,甲方或乙方违反合同规定造成损失的均应承担违约责任。
甲方:
由于甲方原因导致给乙方逾期付款,延期一天甲方需支付乙方基本费万分之三的违约金,付款日期以银行单据为准。逾期付款违约金不超过合同总额的20%。
乙方:
1、若由于乙方原因致使甲方的商业机密泄露,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甲方视情况扣除乙方50000-100000元的违约金;
2、由于乙方原因服务期限超期,超过一周后,每延期一天,甲方扣除乙方基本费万分之三的违约金,非乙方责任工期相应顺延;工期违约金不超过合同总额的20%。
3、由于乙方工作质量原因,乙方应重新核实和修正有关费用,发生的相关费用乙方自行解决。由于乙方工作质量造成甲方损失,乙方除积极采取补救措施外,应支付甲方赔偿金,赔偿金额按国家有关规定计取。
十一、合同争议的解决
在合同履行期间,双方发生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能达成一致时,提交当地仲裁部门调解。
十二、甲、乙双方对其他有关事项的合同
甲方
单位名称: 邮政编码:
单位地址:
电 话: 传 真:
开户银行: 帐 号:
授权代表签名:
甲方(盖章)
年 月 日
乙方
单位名称: 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邮政编码:
单位地址:
电 话: 传 真:
结算银行: 帐 号:
授权代表签名:
乙方(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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