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安徽环评师报名时间考务公告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8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8〕5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现就2018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安徽考区考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及科目 2018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定于5月19日至20日举行,具体考试时间和科目如下:
环境影响评价案例分析 二、考试管理模式 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成绩采用滚动管理模式。参加全部4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参加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2科)的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获得资格证书。 三、报考条件 根据原人事部、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印发〈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核认定办法〉的通知》(国人部发〔2004〕13号)规定,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如下: (一)考全科人员报考条件 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 1.取得环境保护相关专业大专学历,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7年;或取得其他专业大专学历,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8年; 2.取得环境保护相关专业学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5年;或取得其他专业学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6年; 3.取得环境保护相关专业硕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2年;或取得其他专业硕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3年; 4.取得环境保护相关专业博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1年;或取得其他专业博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2年。 (二)免2科人员报考条件 截止2003年12月31日前,长期在环境影响评价岗位上工作,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与标准》和《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方法》两个科目,只参加《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法律法规》和《环境影响评价案例分析》两个科目的考试。 1.受聘担任工程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满3年,累计从事环境影响评价相关业务工作满15年; 2.受聘担任工程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取得环保总局核发的“环境影响评价上岗培训合格证书”。 因违反考试纪律,依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2号)于2017年4月1日前受到处理且尚在停考期内的人员,不得报考。 四、报名、资格审核及缴费 (一)网上报名 报考人员应于2月26日9:00至3月7日17:00期间登陆安徽省人事考试网(www.apta.gov.cn),点击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服务平台,选择相应考试项目进入全国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按照平台规定的流程注册用户、上传本人照片、选择相应考试、填写报名信息。 报考人员在上传照片前,须从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下载“证件照片审核工具”,并使用该软件进行照片审核处理。通过审核工具生成的报名照片上传后被自动识别为合格,人事考试机构将不再对照片进行人工审核。报名照片将用于准考证、考场座次表、证书和证书查询认证系统,请考生上传照片时慎重选用。 报考人员在操作“报名信息确认”环节前,可自行修改报名信息;完成“报名信息确认”环节后,个人和省人事考试院均无权进行修改,请谨慎操作。报考人员要严格按照流程提示进行报考,并注意及时查看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安徽省人事考试网和各市人事考试网站的通知。 (二)现场资格审核 全省实行考前现场资格审核。已取得档案号的报考人员无需进行现场审核,直接进入缴费环节。初次报考人员和异地(外省)报考人员须进行现场资格审核,审核材料如下: 1.从全国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下载的报名表1张,并签字确认; 2.本人身份证件(与报名时一致)和复印件各一份; 3.本人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4.本人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聘任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5.所在单位出具的从事专业工作年限证明; 6.报考条件中要求携带的其它材料。 省直报考人员先将报名材料交单位初审,单位人事部门将初审通过的报考人员信息制作成《2018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资格审核花名册》(见附件),于3月14日携带资格审核花名册和报名审核材料到安徽省人事考试院(合肥市徽州大道和太湖路交口恒生阳光城8号写字楼四楼)接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环境保护厅现场资格审核(不受理报考人员以个人名义报送的材料)。 市以下报考人员资格审核工作由当地市级人社、环保部门负责。各市人社、环保部门要密切配合,及时上网公布本市资格审核的时间和地点,并于3月14日前完成现场资格审核和网上确认工作。 为防范有组织的跨地域团伙考试作弊行为,报考人员原则上只能在现工作地或户籍所在地报名参加考试。各资格审核部门要采取措施,严格审核报名材料。凡在报名审核中发现有不符合报考条件者,有关资审部门应当即取消其报考资格;对弄虚作假者,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缴费 根据皖价费〔2015〕123号文件规定,2018年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按照客观题科目每人每科35元、主观题科目每人每科50元的标准收取(均含上缴国家部分)。 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请于3月22日17:00前登陆报名服务平台,通过易宝支付平台网上缴纳考试费用。缴费过程中如有疑问,请咨询易宝支付平台24小时客服热线:4001-500-800.报考人员缴费成功以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收到所缴费用为准。未按规定的流程和时限办理报名手续或未支付考试费用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 五、考点设置与准考证办理 此次考试考点设在合肥市,考场须是带视频监控的标准化考场,考试监控视频资料按要求期限保存。报名结束后,省人事考试院将对全省报名信息进行汇总,根据报名情况安排考点、编排考场和准考证号码。请考生于5月15日16:00后登陆安徽省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本人准考证。 六、注意事项 (一)答题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法律法规》、《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与标准》和《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方法》三个科目均为客观题,请考生在答题卡上按要求作答。《环境影响评价案例分析》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考生务必注意以下事项: 1.答题前要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专用答题卡首页); 2.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作答; 3.在专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 考生应考时,须携带黑色字迹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计算器,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准考证进入考场,严禁将通讯工具带入考场座位。考生可使用考场内配备的草稿纸,考后收回。 (二)省直管县考务安排 广德县和宿松县的考试考务工作分别由宣城市和安庆市统一安排,请有关单位做好工作衔接和安排。 (三)其他 2018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依据《安徽省人事考试考务工作规则》(皖人社发〔2013〕2号)、《安徽省人事考试考点考场管理细则(试行)》(皖人社发〔2013〕5号)组织实施;对违纪违规行为考生的处理,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执行。考试结束后,凡采用技术手段甄别为雷同答卷的考试答卷,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 各市、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做好各环节的考务工作,确保2018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安全顺利进行。 附件:2018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资格审核花名册 2018年2月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