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南通市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技术等级考核工作通知 关于做好2018年南通市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技术等级考核工作的通知 通人社考〔2018〕10号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及省属驻通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十九大对人才工作的新要求、新任务,全面深化人才评价机制改革工作,根据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8年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技术等级考核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发〔2018〕97号)文件精神,现就做好2018年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技术等级考核工作通知如下: 一、考核范围 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2018年8月底前在编在职在岗人员,可申报参加本年度确定技术等级或晋升技术等级的培训考核。已转岗人员按新工种申报。 二、考核工种 烹饪、电工、汽车驾驶员、收银员、行政事务人员(仓库保管并入行政事务人员)、护理员、药剂员、白蚁防治工、农艺工、牧畜兽医、园林绿化、计算机信息处理员、保育员、图书资料员、闸门运行工、船舶驾驶员、船舶轮机工、水产养殖、广播电视机务员、线务员、殡葬类、养老护理。 三、技术等级确定 (一)招录到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的,试用期满,可申报初级工技术等级培训考核。未考取技术等级的以及由普通工岗位转换到技术工岗位的工勤人员,可申报初级工技术等级培训考核。 (二)为了适应机关人事制度改革和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的需要,结合单位实际,对于工作岗位已经变动或即将调整岗位的工勤人员,经本人申请、单位同意后,可申报同等级工种转岗培训、考核。 (三)对新进入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已取得技术等级岗位证书的人员,以及部队退役士兵分配安置到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工作的人员,比照同期参加工作同等条件的工勤人员,对符合技术等级考核政策规定的,通过岗前集中培训考核后,按《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岗位考核暂行办法》复核认定相应岗位技术等级证书。 (四)从事业单位管理岗位转聘到工勤技能岗位的人员,不受本岗位年限的限制,可按同期同条件参加工作的技术工人申报相应的岗位技术等级培训考核。从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转聘到工勤技能岗位的人员,具有技术员职称且工作年限满5年的,可直接申报中级工技术等级培训考核;具有助理工程师职称且工作年限满10年的,可直接申报高级工技术等级培训考核。 四、技术等级晋升 (一)申报条件 1.近三年年度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2.按规定参加相应继续教育培训,且考核合格。 3.工作年限20年,并在2013年底前取得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中级工证书,具备高中或同等及以上学历,可申报高级工技术等级培训考核。 4.工作年限10年,并在2013年底前取得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初级工证书,具备初中或同等及以上学历,可申报中级工技术等级培训考核。 (二)破格申报条件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可放宽申报工作年限3年和本等级工作年限2年(每个放宽条件在整个岗位技术等级晋升期间只能使用一次): 1.单位年度考核中连续2年考核结果为优秀等次。 2.在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组织或参与的省部级技能竞赛取得前10名、市级技能竞赛取得前6名。 3.在技术革新、技术发明中取得优秀成果,本人为该成果主要工作人员之一,并有省、部级以上奖励证书。 4.获得市级以上劳动模范称号并保持荣誉。 5.在本工种岗位上刻苦自学,取得本工种(专业)专科以上学历,或取得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颁发的成人高等教育专业证书。 6.公派至国外使馆工作,且回国后仍在本单位从事本工种工作。 凡符合放宽条件者,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相关文字材料证明或复印件,经同级工考办审核后方可执行。各地各部门须严格执行文件规定的放宽条件,不得擅自突破。 五、申报及考核程序 (一)申报参加技术等级培训考核的工勤人员,须在思想政治表现和生产工作成绩两项考核合格的基础上,经所在单位批准,申报技术业务水平的培训考核。 (二)本年度采用网上报名,填写报名信息、上传电子照片均通过报名系统进行。 1.报名网址:http://rsks.rsj.nantong.gov.cn。 2.报名时间:2018年4月23日9:00-4月27日16:00。 3.报名上传的电子照片,要求为本人近期免冠证件照片(JPG格式,文件大小不超过20k),上传的照片将作为考试准考证和合格证书的照片。 4.申报人完成报名信息填写和电子照片上传后,由市工考部门在24小时内对上传的照片进行审核。 5.照片审核合格后,申报人才能打印《南通市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技术等级考核审批表》,同时不能再修改报名有关的所有信息。网上报名流程结束后,申报人按要求完成报名材料报送、资格审查。 6.可登录报名系统查看详细网上报名操作指南。 其他时间初步安排:5月上旬为资格审查阶段;6月下旬至7月底为培训、复习阶段;8月为考试、考核阶段。具体时间短信通知,请保持电话畅通。技术等级岗位证书的核发时间统一为2018年8月31日。 (三)现场资格审核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通过报名系统打印《南通市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技术等级考核审批表》(要求A4纸正反面打印)两份; 2.近三年年度考核情况; 3.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继续教育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原技术等级岗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符合放宽条件的附相关证明材料; 7.初次申报等级的需携带本人工资卡片原件及复印件。 由申报人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对其申报资格进行严格的审查,审核人在所有复印件上注明原件已核,签名并加盖公章。确定符合申报资格后,报人社部门和培训单位。各级各单位要认真审核申报材料,严格把关,一经发现资格条件不符,即取消资格;发现弄虚作假行为,记入诚信记录,期限为三年。 (四)符合申报资格者须参加相关的岗位培训和考核,内容包括职业道德、技术理论和实际操作技能。培训与考核分别进行,培训单位负责教学及管理工作;理论考试与实际操作考核,由市人社部门组织实施。 (五)各县(市、区)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岗位技术等级考核,由市人社局统一组织实施。 (六)驻通省属单位符合条件的工勤人员,将申报材料报市人社局,参加市人社局工考办组织的技术等级岗位培训考核。 (七)特有工种由省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培训,市人社局负责组织报名、资格审查、人员推荐、核发证书等工作。 六、现场资格审核时间和地点安排 现场资格审核时间:4月24日—27日。各地区审核地点如下: 1.南通市区:南通市工农南路150号政务中心主楼1015室 联系电话59000247、13776908656 (审核时间:上午9:00-11:30 下午1:30-5:00) 2.通州区:通州区工考办,通州区碧华路197号政务中心 联系电话86028191、86549589 3.海门市:海门市北京路600号行政中心0422办公室 联系电话82212086 4.启东市:启东市汇龙镇江海中路799号工资福利科 联系电话83313297 5.如皋市:如皋市行政中心B座12楼1223室 联系电话:87650432 6.海安县:海安县人社局西大楼305室(长江东路10号) 联系电话:88165192 7.如东县:如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掘港镇泰山路16号)9楼912室 联系电话84520883 8.通州湾示范区组织人事局(通州湾金海路6号 商务大厦404室) 联系电话81680059 七、其他要求 开展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岗位等级培训考核工作,是贯彻落实人才强省战略,加强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重要举措,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严格落实相关要求。 (一)各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取消和转出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苏政发〔2018〕20号)文件精神。各级人社部门不得对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岗位培训考核收费。各工考培训单位要进一步规范收费行为,做好培训费的备案工作,不得使用行政事业性收费收据、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等票据。 (二)申报人员所在单位要积极支持符合申报条件的同志参加等级晋升培训考核,协调安排时间、保障培训经费。同时认真校核申报资料,严格把关,择优推荐。
2018年4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