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公示 经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辽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七、聘用 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被聘用人员在聘用单位有最低服务年限的(含试用期),服务年限内不得调转到其它单位。 八、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一)信息发布网站 http://hrss.jl.gov.cn(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 http://www.jlzkb.com(吉林省人事考试中心网站); http://www.jlrc.com.cn(吉林人才网); http://www.jllyhrss.gov.cn(辽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二)其它事项 1.招聘考试的其它有关政策、考务信息查询可登录辽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查询。 2.报名咨询电话:详见《2015年辽源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其条件一览表》(附件1)中“考生报名咨询电话”栏。 3.政策咨询和仲裁电话:0437-3315701(中共辽源市委组织部);0437-3168075、0437-3168867(辽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点击下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