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开考比例 本次招聘各岗位均不设开考比例。 (五)下载打印《准考证》 1.《准考证》下载打印时间为2015年6月10日8:30至6月14日8:00。 2.考生登陆报名网站,用A4纸自行下载打印。 (六)注意事项 1.考生只能用二代身份证号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对使用第一代身份证报名的视为无效。 2.考生报名时所填写的专业名称必须与毕业证书上的名称完全一致。 3.考生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或与公告招聘条件不符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对恶意报名扰乱报名秩序或编造虚假信息骗取报名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结果及聘用资格。情节严重的通报所在单位、学校,5年内不得报考辽源市事业单位。在资格审查过程中,资格审查员对考生报名信息真实性有异议的,可以要求考生传真发送相关资格证明材料,考生应及时提供,否则审查员有权不予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 4.请考生务必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否则后果自负。 四、招聘考试 2015年辽源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方式进行,由中共辽源市委组织部、辽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 (一)笔试 1.笔试时间为2015年6月14日。各科目具体笔试时间详见《准考证》。 2.各招聘岗位具体笔试科目详见《2015年辽源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其条件一览表》(附件1)“笔试科目”一栏。其中,《通用知识》考试范围参见《2015年辽源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用知识考试大纲》(附件2);《综合素质》考试范围参见《2015年辽源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综合素质考试大纲》(附件3);《教育(保教)知识与能力》考试范围参见《2015年辽源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教育(保教)知识与能力考试大纲》(附件4);《卫生专业知识》考试范围为解剖学、生理学、病理学。 3.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4.报考“绿色通道”岗位的全日制硕士及以上研究生免笔试。 5.笔试成绩实行百分制,笔试单科卷面分值为100分;笔试科目为两科的各50分。笔试成绩不设及格分数线。 (二)资格条件复审 1.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3的比例依次确定面试人选。实际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多人并列进入1:3比例的,一并确定为面试人选。“绿色通道”全日制硕士及以上研究生免笔试直接进入面试。 2.面试资格复审工作由组织、人社部门会同相关主管部门共同组织实施。复审时,面试人选应按照招聘岗位条件要求提供与本人报考时填报信息相一致的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学历学位证、就业报到证、执业资格证、职称证、工作经历证明等(详见面试公告)相关原件和复印件,必要时资格复审部门可以调阅考生档案。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除需提供规定的材料外,还要出具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 2015年应届毕业生在没有拿到毕业证(及学位证)之前,应持学校审核确认的《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报名推荐表》(附件5)进行面试资格条件复审。 在职人员和服务期内的特岗教师,应经单位同意参加考试。进入面试的,复审时须一并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否者取消面试资格。 经资格条件复审,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取消面试资格的,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笔试成绩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3.复审通过的面试人员,填写《面试人员基本情况备案表》,并缴纳面试费80元/人,发给《2015年辽源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通知书》。 (三)面试 根据各招聘单位的行业、专业及岗位特点,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试讲、实际操作等方式进行。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及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不及格人员,没有体检和考察资格。具体面试时间、地点、方式、要求等,详见《2015年辽源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公告》。 (四)考试成绩 1.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折算,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分别占考试总成绩的50%。 2.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3.免笔试直接进入面试的,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 4.考试总成绩及格线为60分。总成绩不及格人员,没有聘用资格。 (五)成绩查询 笔试成绩在报名网站上公布,请考生及时查询,未及时查询的考生后果自负。拟聘用人员考试总成绩将随拟聘用人员公示名单一并在辽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在及格线以上按招聘计划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为参加体检人员。如果总成绩相同,以面试成绩高的确定体检人员,如果面试成绩也相同,需要进行第二轮面试确定。 体检工作由中共辽源市委组织部、辽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体检合格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察工作规范(试行)》规定进行考察。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及格线以上)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其他情形的一律不再递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