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报考某一职位资格审查未通过后,还可以再次报考该职位吗? 报考人员报考某一职位资格审查未通过后,不可再报考同一职位。 4、资格审查通过后,还可再报考其他职位吗? 通过招录机关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不可再改报其他职位。 四、关于考试考务费用 1、考试考务费用是多少? 考试考务费用以当地财政、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为依据。具体费用标准可以向承担此次考务工作的当地考试机构咨询(各考试机构咨询电话可于2014年11月1日以后通过考录专题网站查询)。 2、哪些人员可以减免考务费用? 农村特困人员和城市低保人员,可以直接与当地考试机构联系办理报名确认和减免费用的手续。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经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负责考务工作的部门审核确认后,办理减免考务费用的手续。 五、关于资格审查 1、报名期间,资格审查工作由谁负责? 资格审查工作由招录机关负责。 2、资格审查的时间有规定吗? 招录机关应在报考人员报名次日起2日内提出资格审查意见。 3、资格审查的主要依据是什么? 招录机关根据公务员录用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布的报考资格条件、拟任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对报考申请进行审查,审查意见包括“合格”、“不合格”、“退回补充资料”3种情形。 4、对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有疑问的,如何咨询? 对《招考简章》中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和其他内容有疑问的,请直接与招录机关联系,招录机关的咨询电话可通过考录专题网站查询。 六、关于填写《报名登记表》和《报名推荐表》 1、填写《报名登记表》和《报名推荐表》需要注意什么?【报名登记表下载】【报名推荐表下载】 填写《报名登记表》和《报名推荐表》,必须真实、全面、准确。主要信息填报不实的,按弄虚作假处理;信息填报不全导致未通过招录机关资格审查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所有报考人员均需填写《报名登记表》,《报名推荐表》仅限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填写。 2、《报名登记表》和《报名推荐表》何时提供? 进入面试或专业科目考试的人员,在参加面试或专业科目考试前应提交《报名登记表》,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同时应提交《报名推荐表》。面试或专业科目考试将于2015年3月底前进行,请报考人员提前准备好相关材料。 3、社会在职人员是否需要填写在校期间的学习成绩? 社会在职人员不必填写在校期间的学习成绩。个别招录机关有专门要求的,从其要求。 七、关于公共科目笔试 1、公共科目笔试科目是如何设置的?【2015年国家公务员考试大纲查看】 公共科目笔试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 所有报考人员均参加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考试。考试范围和题型,请参阅《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15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大纲》。 2、什么时间进行公共科目笔试? 公共科目笔试的时间为2014年11月30日。其中,上午9:00—11:00进行行政职业能力测验考试,下午14:00-17:00进行申论考试。 3、如何查询公共科目笔试成绩? 2015年1月中旬,报考人员可凭本人身份证号和准考证号登录考录专题网站,查询公共科目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4、如何划定公共科目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 公共科目笔试结束后,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研究确定最低合格分数线。 省级以上职位和地市以下职位合格分数线会有所区别。 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职位、基层职位和特殊专业职位等,在划定最低合格分数线时将予以政策倾斜。 八、关于面试和专业科目考试 1、如何确定参加面试和专业科目考试人员名单? 笔试成绩公布后,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将根据《招考简章》确定的计划录用人数与面试人选比例,从通过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中,按照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各职位参加面试和专业科目考试的人员名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