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度民航在广东省招收高中毕业生飞行学员工作的通知
广州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16年度民航在广东省招收高中毕业生飞行学员工作的通知
各区招考办:
根据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16年度民航在广东省招收高中毕业生飞行学员工作的通知》(粤招办普〔2015〕92号)文件精神,2016年度民航将计划在广东省高中毕业生中招收飞行技术专业学员215名。其中,南航分别送培北京航空航天大学(以下简称北航)40名、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以下简称民航飞行学院)45名;深航分别送培民航飞行学院50名、中国民航大学(以下简称民航大学)30名;东航分别送培北航20名、民航飞行学院10名、上海工程技术大学(以下简称上工大)20名。各民航公司送培计划详见附件1。各高校招收飞行学员学制为本科4年。为做好2016年度民航招飞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各区招考办要有专人负责协调相关工作,各有关中学要成立由学校领导、教导处、年级长、班主任和校医等组成的招飞工作小组,具体负责本校的招飞工作。
二、招生条件
(一)符合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名条件的高中毕业生(文、理兼收),男性,参加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外语语种限英语。
(二)年龄限制:十六至二十周岁(按招生当年的公历8月31日计算),即1996年8月31日以后出生。
(三)身体条件:身高在168厘米—186厘米;单眼裸眼视力不低于0.3(环形C字表),无色盲或色弱;体重符合民航招收空勤学生体重指数标准;无精神病家族史、癫痫病史等其他民航局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政治条件: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品德优良,志愿献身民航飞行事业,符合《民用航空背景调查规定》标准。
(五)体检、背景调查按民用航空招收飞行学生的有关规定执行。
(六)符合国家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报名其他条件。
三、招生办法
凡报考民航飞行技术专业的考生都须参加南航、东航、深航在统一时间、统一地点组织的招飞联合面试,面试合格后由考生自主选择委培公司及对应的高校,参加委培公司组织的体检并接受背景调查。
(一)宣传动员。
民航宣传动员时间为2015年11月下旬至12月17日。各区招考办统筹组织所属中学,利用宣传栏、网站和广播,全面宣传2016年度民航招飞政策要求、标准条件,鼓励综合素质好、高考成绩预估高于二本线的学生报名参选。南航与东航、深航组成宣传小组,与招考部门沟通协调后,选定辖区内部分生源质量较优的中学,与学生面对面宣传动员和答疑解惑,现场发放海报简章。
(二)报名方法。
1.考生报名时间为12月1日至12月17日。符合报考条件的学生可登录广州市高考报名系统(http://gaokao.gzzk.cn)进行报名。
2.考生网上报名后,须填写《2016年度民航招收高中毕业生飞行学员报名表》(见附件2),各学校于12月15日前填写《2016年度报考民航飞行学员学生名册》(见附件3)并上报区招考办。
(三)面试时间和地点。
南航与东航、深航共同设立面试站进行学员面试筛选。考生面试时需持有《2016年度民航招收高中毕业生飞行学员报名表》(考生可在南航招聘网或深航官网、东航招聘网自行下载打印表格,并按表格的要求填写,此表复印有效),无表不得参检。面试合格的考生,领取招飞体检通知书,凭通知书参加体检。面试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
招飞体检包括上站体检和入校后复检。面试合格的学生,由南航和东航、深航按照《民用航空招收飞行学生体格鉴定标准》组织体检。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背景调查。
背景调查工作在体检之后进行,由南航和东航、深航按照民用航空招收空勤人员背景调查的要求,会同有关单位共同实施。
四、高考报名及填报志愿
报考北航、民航大学、民航飞行学院、上工大飞行技术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名、填报志愿、普通体检。
北航、民航大学、民航飞行学院、上工大飞行技术专业,均属提前批次录取。北航属提前批第一批本科院校,民航大学、民航飞行学院、上工大属提前批第二批本科院校。在《广东省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目录》中,各高等学校为各航空公司委培的飞行技术专业计划将统一列于本校的国标代码之下,不同的航空公司在同一高等学校的飞行技术专业计划以不同的专业代码区分。
由于今年民航在广东有三个招飞单位和四个航空大学进行招生,符合条件的合格考生必须根据院校所在批次,在提前批相应志愿栏根据自己体检、背景调查的结果和个人意愿,填报院校所属批次的第一院校志愿、第二院校志愿以及专业志愿。如提前批未能录取,不影响考生报考其他批次普通院校。
五、录取
(一)录取工作将全面贯彻教育部招生“阳光工程”精神,坚持德、智、体全面考核的原则,严格按照民航局划定的高考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总分和英语单科分数),在南航和东航、深航体检合格、背景调查合格的考生中进行录取。
(二)投档时,省招办按合格考生所填报的院校志愿顺序投档,招生院校按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
(三)已被北航、民航大学、民航飞行学院和上工大飞行技术专业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所报其他志愿的录取。
(四)新生入学后,学校将按有关规定进行身体复查。发现徇私舞弊行为者,取消入学资格。入学复检合格取得学籍的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因身体、技术、学习等原因停飞的,可按照国家或普通高校的相关规定申请改学其他地面本科或专科专业。
六、学习费用及就业
被北航、民航大学、民航飞行学院、上工大飞行技术专业录取的学生,在校期间的学习费用以及毕业后的就业及待遇,请查看相关航空公司以及高等学校的招生简章及网页。
七、联系方式
(一)南航
联系电话:020-86124035,86123446,86134159
传 真:020-86134159,
招飞邮箱:zhaofei@csair.com
招飞网址:http://job.csair.com
招飞微信:南航招飞
地 址:广州市机场路278号
邮 编:510406
(二)深航
联系电话:0755-23163000
传 真: 0755-27777614,
招飞邮箱: A15717@shenzhenair.com
招飞网址:http://shenzhenair.com
招飞微信:招飞小助手
地 址:深圳市宝安区航站四路39号生产运行楼411室
邮 编:518128
(三)东航
联系电话:020-37152358
传 真: 020-37152493
移动电话:18902252310
联系邮箱: znou@ceair.com
联系微信:东航招聘
招飞网址:http://job.ceair.com
附件: 1.2016年度民航在广东省招收高中毕业生飞行学员计划情况一览表
2.2016年度民航招收高中毕业生飞行学员报名表
3.2016年度报考民航高中毕业生飞行学员名册
4.2016年度民航招飞面试站基本设施及要求
5.报考民航飞行学员身体条件自荐标准
6.2016年度民航招飞工作时间表
7.2016年民航广州招飞宣传动员行程表
(穗招考办〔2015〕275号)关于做好2016年度民航在广东省招收高中毕业生飞行学员工作的通知.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