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体育专业考试报名 体育专业考试报名、专业考试工作由青海师范大学承担(考试时间另行通知)。省招办负责政策落实和监督指导。 参加体育专业考试的考生,由所在中学或考区招办出据报考证明(写清楚参加2015年高考报名的考生号)。报名、考试等具体事宜由青海师范大学公布。专业考试报名、考试地点在青海师范大学。 体育专业考试不合格者,按普通类考生编排考场(中职生按对口高职编排)。 七、艺术专业考试报名 参加高校单独组织的艺术类专业考试(即“校考”)的考生,由所在中学或考区招办出据报考证明(写清楚参加青海省2015年高考报名的考生号)。 参加由我省组织的艺术类专业全省统一考试(即“省级统考”)的考生,于2014年12月23日-25日报名,于27日-28日考试,报名、考试地点在青海师范大学。报考时,由所在中学或考区招办出据证明(写清楚参加青海省2015年高考报名的考生号)。报名、考试工作由青海师范大学负责,具体事宜由青海师范大学公布简章。 艺术类专业考试不合格者,按普通类编排考场(中职毕业生按对口高职编排)。 八、高职院校单考单招 国家授权高职院校开展独立组织考试录取(简称高职院校单考单招)。高职院校单考单招生源主要为普通高中毕业生、中职毕业生(报考专业与其中职阶段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 高职院校单考单招计划纳入当年由国家核定的招生计划总数内,未完成的计划转入之后按高考成绩和省招委确定的最低控制分数线录取的招生计划中。 我省高职院校单考单招具体规定或要求,由各院校分别公布招生简章。 省内高职院校可单独或联合组织文化课考试,也可结合学生的高中学考成绩,只组织以职业技能测试为重点的相关考核。单考单招工作须在4月底前完成录取并向省招办注册完毕;5月10日前到省招办普招与会考处完成计划转接工作。 单考单招考生若被正式录取,不允许再参加全国统一高考,未被录取的考生可继续参加全国统一高考。 九、报名考试费 文化课考试费每名考生每科次缴纳23元,按五科次缴纳(综合科目按两科次收取),蒙文、藏汉双语考生加收少语文考试费。文化课考试费由考区招办收齐后,按每考生每科次16元标准缴省考试管理中心财务科。 艺术、体育专业考试费和填报了外语专业考生的口试费由青海师范大学按照省有关部门批准的标准收取。
2014年11月17日
附件一: 青海省高考报名基本信息代码
11 北京市 12 天津市 13 河北省 14 山西省 15 内蒙古自治区 21 辽宁省 22 吉林省 23 黑龙江省 31 上海市 32 江苏省 33 浙江省 34 安徽省 35 福建省 36 江西省 37 山东省 41 河南省 42 湖北省 43 湖南省 44 广东省 45 广西壮族自治区 46 海南省 50 重庆市 51 四川省 52 贵州省 53 云南省 54 西藏自治区 61 陕西省 62 甘肃省 63 青海省 64 宁夏回族自治区 65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71 台湾省 81 香港特别行政区 82 澳门特别行政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