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尚未安排工作的退伍、转业军人,持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士兵复员证》或《中国人民解放军干部转业证明》到当地县(市、区)招生办审核后进行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 (三)华侨、港澳地区及台湾省学生, 凭居住所在地身份证明(交副本)进行网上预报名和现场确认,由考生居留地县(市、区)招生办负责审核确认并逐级报省教育考试院备案。 考生报名时须提供如下证明材料:台湾地区考生须持有《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港澳地区考生持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两者不得缺一)或持香港、澳门非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两者不得缺一);华侨考生须持有我驻外使(领)馆出具的取得在外国长期或永久居留权的公证书或认证书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 (四)在我省定居的外国侨民,需持省公安机关签发的《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或《外侨居留证》,经省教育考试院同意,居留地县(市、区)招生办审核后进行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 (五)准备参加高职对口升学考试的中等职业学校(含中等专业学校、职业高中、技工学校)毕业生,必须进行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考生可自主选择报名参加高职对口升学或普通高考,也可同时兼报高职对口升学和普通高考。兼报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分别领取对口升学报名序号和高考报名序号,按照对口升学报名要求和高考报名要求分别在网上填报报名信息并分别进行现场确认。(2016年高职对口升学考试将在普通高考之前单独进行,具体时间另文通知。) (六)准备参加2016年我省高职院校单独招生的考生必须进行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招生院校自行组织的高职单独招生考试的具体报名办法及考试形式、考试内容、录取原则详见各招生院校《招生简章》,也可以登录招生院校网站查询。 (七)报考艺术类院校及专业的考生,由县(市、区)招生办打印《省统考准考证》或《校考资格证》。考生凭《省统考准考证》、《居民身份证》参加美术与设计类专业省统考;凭《校考资格证》、《居民身份证》参加省内外院校组织的专业校考(参加美术与设计类专业校考的考生,须同时持《省统考合格证》)。 (八)报考国家体育总局提前单独考试的运动训练、民族传统体育专业的考生须进行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 (九)报考残疾人特殊招生考试的考生必须进行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再参加招生院校报名及考试。 (十)参加保送生(含一级以上运动员)、自主招生、残疾考生单独考试、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测试的考生,必须进行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并获取所在地招生办提供的14位考生号后,方可参加招生院校组织的测试。由各县(市、区)招生办负责打印和发放《考生基础信息表》。 (十一)具有二级运动员(含以上称号)证书的考生,高考报名时须交验证书,还须参加全省统一组织的高水平运动队测试。由各县(市、区)招生办打印《吉林省2016年普通高校招生高水平运动队选拔登记表》。 (十二)报考体育教育、社会体育、警察体育和军事体育等体育类考生,由各县(市、区)招生办打印《吉林省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育类专业考试准考证》。 (十三)外省籍考生 1.户籍迁入我省的外省籍考生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在我省报名: (1)非随父母户籍迁入我省的考生,户籍迁入我省时间必须是三年以上(2012年12月31日前迁入)。 应届考生须经我省基础教育学籍管理部门和学业水平考试管理部门办理高中转入学籍(考籍)手续,从户籍转入时间起开始在我省学校连续就读,参加我省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报名时须出具学籍和学业水平考籍手续(原件及复印件);非应届考生报名时须出具学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随父母户籍迁入我省的考生,户籍迁入我省时间必须是一年以上(2014年12月31日前迁入)。 应届考生须经我省基础教育学籍管理部门和学业水平考试管理部门办理高中转入学籍(考籍)手续,从户籍转入时间起开始在我省学校连续就读,参加我省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报名时须出具学籍和学业水平考籍手续(原件及复印件);非应届考生报名时须出具学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从2017年高考报名起,随父母来我省就读的考生,其父或母在我省有合法职业(依据《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吉政发〔2015〕4号文件相关规定执行,下同)、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并连续缴纳社会保险(养老保险等)三年以上(2014年9月30日前开始缴纳,不含补交),考生本人在我省普通高中阶段有完整学习经历,可在我省报名参加高考,不受户籍限制,与我省考生享受同等录取政策。连续缴纳社会保险(养老保险等)不足三年的,其全家户籍迁入我省时间必须一年以上(2015年12月31日前迁入),从户籍转入时间开始在我省学校连续就读,且其父或母必须从户籍迁入时间起在我省连续缴纳社会保险(养老保险等,不含补交)。 (3)户籍、学籍(考籍)转入我省并在我省连续就读不足一年的,父母须符合国家和我省军转安置、工作调动(指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人事管理部门办理的调动)等有关规定,报名时提供父母工作变动等有关材料,并由地区教育局批准,报省教育考试院备案。 (4)考生本人一直在吉林省连续就读小学、初中、高中的外省籍考生,户籍迁入我省必须满一年(2014年12月31日前迁入),方可在我省报名。考生报名时应出具小学、初中、高中各阶段学历证明、学籍(考籍)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2.符合上述条件的中等职业教育(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中)外省籍考生,可在我省报名参加高考。 (十四)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考生 1.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考生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方可在我省报名参加高考: (1)进城务工人员(父或母)在我省有合法职业、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并连续缴纳社会保险(养老保险等)三年以上(2013年9月30日前至今,不含补交),其随迁子女参加我省中考并取得普通高中学籍或者高一上学期转入我省(2013年9月30日前至今)并取得普通高中学籍,在我省普通高中阶段有完整学习经历(从高一第一学期开始)并参加我省普通高中完整学业水平考试,可在我省就地(高中学校所在地)报名参加高考,不受户籍限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