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车辆违章自助缴费系统/昆明市交通违法自助处理系统:http://rvwss.km122.cn/rvwss/login.jsp 昆明市交通违法网上自助处理系统由昆明市交警支队主办。 昆明市交通违法自助处理系统注册使用须知 1、本系统采用实名注册,用户在进行注册时所填写信息均应当真实有效,不得伪造。任何人不得借用、盗用他人身份信息及身份证件进行注册,否则,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2、注册的手机号码必须与该驾驶证所属车管部门使用的驾驶证管理系统中登记的信息一致。 3、持昆明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机动车驾驶证的驾驶人,网上实名登记后经验证通过后可注册成功使用本系统。 4、注册成功后,注册帐号仅限本人使用,不得向他人出售、转让、转借、出租。 5、用户注册成功后应当妥善保管帐号和登录口令。凡在本系统办理的所有业务,均视为帐号持有人本人真实意愿。 6、本系统注册免费、用户在系统中进行的所有业务办理均不收取任何法定外额外手续费用。 7、用户在本网站注册时提供的一些个人资料,本网站不会将用户的任何资料以任何方式泄露给任何一方。 8、由于用户将个人密码告知他人或与他人共享注册账户,由此导致的任何个人资料泄露,本网站不负任何责任。 9、任何由于黑客攻击、计算机病毒侵入或发作、因政府管制而造成的暂时性关闭等影响网络正常处理交通违法或交款的不可抗力而造成的损失,本网站不承担责任。 10、本网站如因系统维护或升级而需暂停服务时,将事先公告。 11、本系统为昆明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唯一“交通违法网上自助处理系统”,并无任何其它服务或代理机构。为确保用户合法权益,请不要委托他人或机构进行代办业务。 12、为严格执行总队及支队关于对非现场违法行为的记分要求,本系统只提供满足以下几种条件的违法行为处理,罚款金额低于200元且违法行为无记分要求的小型汽车的违法处理,超出该范围的违法请去各交警大队处理。 13、本系统处理范围,昆明辖区的车辆在昆明本地或外地的一般简易违法处理。 14、用户不得有破坏本系统正常运行或违反国家信息安全法律法规行为,否则,昆明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有权对其帐号进行注销,封停,并追究法律责任。 15、昆明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对本协议负有最终解释权,并有权根据具体情况对已注册用户帐号进行适时处理及决定本系统暂停服务或停止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