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城市交通运输局网站:www.ycsjt.gov.cn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关于交通运输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拟定全市交通运输行业的发展战略建议。
(二)承担涉及全市的综合运输体系的规划协调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全市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规划,指导全市交通运输枢纽规划和管理。
(三)组织拟定并监督实施全市公路和水路交通行业规划、政策和标准。参与拟定全市物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拟定有关政策和标准并监督实施。指导全市公路、水路行业有关体制改革工作。
(四)承担全市道路、水路运输市场监管职责;组织制定全市道路、水路有关政策、准入制度、技术标准和运管规范并监督实施;负责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行为的监督管理;指导城乡客运及有关设施规划和管理工作,指导出租汽车行业管理工作;承担室内水路运输及航道管理工作。
(五)承担水上交通安全监管责任。负责水上交通管制、船舶及相关水上设施检验、登记和防止污染、水上消防、航行保障、应急救助、通信导航、船舶与渡口设施保安及危险品运输监督管理等工作;负责船员管理的有关工作;负责全市水上交通安全事故,船舶及相关水上设施污染事故的应急处理;指导县(市、区)水上安全监管工作。
(六)负责提出全市公路、水路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国家及省、市级财政性资金安排意见,按照国务院、省、市人民政府规定的权限审批、核准规划内和年度计划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拟定公路、水路有关规费政策并监督实施,提出有关财政、土地、价格等政策性建议,。
(七)承担公路、水路建设市场监管责任。拟定全市公路、水路工程建设相关政策、制度和技术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公路、水路重点工程建设和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和组织全市交通运输基础设施管理和维护,承担有关重要设施的管理和维护;按规定负责渡口规划和岸线使用管理工作。
(八)指导全市公路、水路行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按规定组织协调重点物资和紧急客货运输;承担国防动员交通战备有关工作。
(九)指导全市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检测分析运行情况,开展相关统计工作,发布有关信息。组织和指导全市公路、水路行业科技发展、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等工作。
(十)指导交通运输行业职工队伍建设。负责交通运输行业涉外工作和引进外资工作,开展省际、市际合作和交流。
(十一)承办人民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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