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交通规费征稽局:www.hnjtgfzjj.cn 1993年12月19日,海南省政府发布了39号政府令《海南经济特区机动车辆燃油附加费征收管理办法》,规定从1994年1月1日起,海南率先在全国实行公路收费体制改革,把过去多个部门征收的公路养路费、过路费、过桥费和公路运输管理费“四费合一”,统一征收燃油附加费。由于燃油附加费按照“用路者付费、多用路者多付费”的原则收费,撤关去卡,与国际通行惯例接轨,真正体现车辆用路公平、合理付费,革除过去车辆养路费平均摊派的弊端。同时,对燃油征收燃油附加费后,不再对车辆征费,所有公路沿线,撤关去卡,海南成为了全国第一个没有公路收费站卡的省份,公路“三乱”现象从源头上得到了根治,公路畅通无阻,“一脚油门踩到底”,2001年,海南被评为全国第一批没有公路“三乱”的省份之一,燃油附加费改革在海南建省10周年和20周年之际分别被评为“最满意的政府十件事”和“十大新闻事件”。
燃油附加费改革15年来,交通规费征稽完成了燃油附加费征收管理的立法工作,新开征了燃气附加费,建立健全了交通规费征收管理规章制度,建成了全省联网的交通规费征收管理系统,使交通规费征收走上了规范化、法制化、科学化的轨道,实现了从对车辆征收养路费到征收燃油附加费的转变,从简单的路检路查到依法征费、依法办理行政案件的转变,征稽队伍建设明显增强,依法行政水平明显提高,逐步树立了勤政廉洁高效的交通征稽队伍新形象。党建工作明显增强,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开展,精神文明建设健康发展,基本完成了基础设施建设,绝大部分征稽机构的办公生活条件得到了明显改善,征收软硬件环境建设达到了较高水平。1994年全省燃油附加费收入比改革前的1993年公路四费增长72%,并呈逐年快速增长的势头,2008年全省交通规费收入达12.63亿元,1994年~2008年全省共征收交通规费110亿元,不仅有效解决了海南过去养路费长期入不敷出的状况,而且有效地集中资金投资兴建一大批重大交通基础设施。
2008年底,国家出台了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方案,省委省政府迅速应对,审时度势,权衡利弊积极向国务院和有关部委反映海南的特殊情况,提出继续保留海南“一脚油门踩到底”的燃油附加费改革成果,维持现有征收模式不变,开征通行附加费的建议,由于建议客观,符合海南的实际,得到了国务院和有关部委的认可和支持。2008年12月18日,省政府颁布了《海南省机动车辆通行附加费征收管理暂行规定》(省政府令第219号),从12月20日起我省停征燃油附加费,开征机动车辆通行附加费。海南省交通规费征稽局也成为了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后全国唯一保留下来的交通征稽机构,交通征稽部门迅速把工作重心转移到开征通行附加费工作上来,集中精力全力加强征管、堵塞漏洞、追缴欠费,全力以赴做好通行附加费开征的准备工作,实现了从燃油附加费到通行附加费的无缝衔接和平稳过渡,2009年全省完成通行附加费收入8.48亿元,完成年度计划的113%,超收9800万元,又在我省征稽行业发展史上留下了辉煌的一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