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山东二级建造师继续教育有关事项通知 山东省关于新冠肺炎疫情期间二级建造师继续教育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执业人员: 根据疫情防控常态化部署要求,为切实减少人员聚集,本着简化高效原则,经研究,对疫情防控期间办理二级建造师继续教育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暂停全省二级建造师继续教育线下培训工作。为不影响有关企业正常生产和执业人员正常执业,对2021年9月30日之前办理注册事项需要进行继续教育的,请填写《二级建造师继续教育申请表》,执业人员本人承诺签字后,将扫描件发送到相关培训院校邮箱,由院校核实信息,符合继续教育要求的学员5个工作日后可登陆山东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暨继续教育管理系统(http://124.128.19.211:81/ )进行学时查询,不符合继续教育要求的学员由相关院校电话通知本人。选修课暂可登录http://ljzc-jzs.net/ 进行学习(推荐使用谷歌、360浏览器) 另外,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建筑师、注册房地产估价师、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城乡规划师继续教育请继续按照《关于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全省执业人员继续教育有关问题的通知》(鲁建执注函〔2020〕87号)要求进行。 以上执业师继续教育培训待出新政策文件后,按新文件执行。 附件:1.《二级建造师继续教育申请表》 2.培训院校信息及邮箱 山东省建设培训与执业资格注册中心 2021年3月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