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http://ajj.lanzhou.gov.cn/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上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组织起草安全生产地方性法规和规章;综合协调全市安全生产工作,分析预测全市安全生产形势,发布全市安全生产信息;负责安全生产新闻报道,及时报告和协调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二)承担全市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责任,依法行使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市政府有关部门和各县区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并通报安全生产控制指标执行情况。
(三)承担全市工矿商贸行业、市属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指导开展全市工矿商贸企业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
(四)依法对全市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进行监督管理,组织实施煤炭行业安全生产规章、规程和技术标准;指导产煤县区煤炭安全生产监管;负责全市煤炭生产能力核定和监管,负责煤炭生产许可证的审核上报;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煤矿技术改造、改扩建项目的初步设计审查和项目竣工验收,对重大煤矿建设项目提出建议;会同有关部门审核煤矿安全技术改造和瓦斯综合治理与利用项目;负责指导、协调县区依法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矿井;参与煤矿事故调查处理和应急救援。
(五)负责全市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承担全市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准入管理职责,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组织并指导监督实施安全生产准入制度。
(六)负责全市工矿企业作业场所职业安全健康监督检查和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证的颁发管理,组织查处职业危害事故和违法违规行为。
(七)拟订并组织实施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地方性标准和规章;监督检查全市重大危险源监控和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依法查处生产经营单位的违法违规行为和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
(八)负责组织全市安全生产检查和专项督查;根据市政府授权,依法组织较大事故调查处理和结案工作,参与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指导监督全市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九)负责组织指导和协调全市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综合管理全市安全生产伤亡事故和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统计分析;负责全市安全生产监管网络系统的建设和管理。
(十)负责监督检查生产经营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工程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情况;组织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的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
(十一)组织、指导、监督全市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考核工作;监督检查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工作。
(十二)组织实施对工矿商贸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进行安全评价、安全培训、安全咨询的社会中介组织的资格审查和监督检查工作。
(十三)监督管理和指导协调全市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拟订安全生产科技规划,指导协调安全生产重大科学技术研究和推广工作。
(十四)监督工矿商贸企业生产安全费用的提取和管理;会同市财政局负责全市企业安全风险抵押金的收缴、管理和使用;会同市财政局负责全市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的安排、管理和使用。
(十五)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方面的交流与合作;负责直属事业单位的管理工作。
(十六)承担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七)承办市委、市政府和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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