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http://www.hzaj.gov.cn/ 菏泽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工作职责:
1.负责研究、指导、协调全市安全生产工作。
2.研究提出全市安全生产工作的重大方针政策。
3.分析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研究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4.督办全市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的整改工作。
5.组织安全生产考核工作。
6.协调驻菏部队参加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救援工作。
7.完成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安全生产工作。
(二)菏泽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工作职责。
1.研究提出全市安全生产重大方针政策和重要措施建议。
2.分析和预测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拟定全市安全生产工作规划。
3.监督检查、指导协调、巡查考核市政府有关部门和各县区人民政府的安全生产工作。
4.组织市政府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督查。
5.协调、督促全市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的整改工作。
6.参与研究市有关部门在产业政策、资金投入、科技发展等工作中涉及安全生产的相关工作。
7.组织安全生产考核和表彰奖励工作。
8.发布全市安全生产工作重大事故公告和通报。
9.负责市政府事故调查处理和办理结案工作,组织协调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10.指导全市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
11.承办市政府安委会召开的会议和重要活动,督促、检查市政府安委会会议决定事项的贯彻落实情况。
12.根据安委会主任或副主任的要求,组织、协调安委会成员单位完成有关安全生产的具体工作。
13.承办市政府安委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查询电话:0530-5165880 安全生产举报电话:1235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