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http://www.zkajj.gov.cn/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组织起草全市综合性安全生产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和政策,拟订全市安全生产政策、规划及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规章草案、标准和规程并组织实施。
(二)承担全市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责任,依法行使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和监督检查有关部门和地方政府的安全生产工作,定期分析和预测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研究、协调和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督促、指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
(三)承担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责任,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不含特种设备)、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管理工作,重大危险源监控及重大事故隐患的排查治理工作;依法查处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负责监督管理市管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工作。
(四)承担非煤矿矿山和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安全生产准入管理责任,依法组织实施安全生产准入制度并负责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
(五)承担工矿商贸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监督检查责任,负责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证颁发管理工作,组织查处职业危害事故和违法违规行为。
(六)负责组织指挥和协调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综合管理全市生产安全伤亡事故、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安全生产和职业危害信息统计分析工作,依法组织、协调较大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并监督事故查处的落实情况,协助上级调查处理重大及以上事故。
(七)负责监督检查职责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情况。
(八)指导协调全市安全生产检测检验工作,监督管理安全生产社会中介机构和安全评价工作。
(九)组织、指导全市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安全文化建设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安全培训、考核工作,依法组织、指导并监督特种作业人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除外)操作资格考核工作和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资格考核工作,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工作。
(十)组织拟订全市安全科技规划,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科学技术研究以及科研成果申报、推广和技术示范工作。
(十一)指导协调和监督监察全市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
(十二)承担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助理安全工程师执业情况监督管理工作。
(十三)组织开展全市安全生产方面的对外交流与合作。
(十四)承担政市府安全生产委员会日常工作。
(十五)承办市政府及市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联系电话:0394-8357506
联系地址:周口市莲花路政府综合楼邮政编码:466000
安全生产举报投诉电话:1235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