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天津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习培训通知
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部委办局(集团总公司)、人民团体、大专院校人力资源(教育)部门,市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有关单位:
为全面落实天津市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深入实施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进一步加强我市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全面提升专业技术人才能力素质,明确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重点,现将做好2016年我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围绕市委、市政府对人才工作的部署,紧密结合我市重大发展战略、重大项目建设以及专业技术岗位需求,以实施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为龙头,以开展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培训工作为抓手,以培养人才能力建设为核心,以培训高层次、急需紧缺和骨干专业技术人才为重点,贯彻落实《天津市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继续教育条例》和《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开展大规模的继续教育活动,加强京津冀三省市继续教育合作,不断提升专业技术人才的创新能力和整体素质水平。
二、重点任务
(一)贯彻落实《天津市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继续教育条例》
各区县、各行业主管部门、各单位要切实履行好《天津市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继续教育条例》赋予的工作职能,落实好各项规定,组织形式多样的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活动,为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提供便利条件,督促所属企事业单位加大继续教育投入力度,按规定足额提取并使用职工教育培训经费,鼓励和引导专业技术人员按照《天津市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继续教育条例》要求,完成全年继续教育学习任务。同时各区县、各行业主管部门、各单位要做好继续教育工作行政执法队伍建设,积极参加市法制办组织的《天津市行政执法证》申领工作,加强对全市企事业单位落实《天津市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继续教育条例》情况开展行政监督检查。
(二)深入实施国家和我市继续教育重点培训工程
按照《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实施方案》和《天津市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人才培养工程实施意见》要求,今年我市将继续围绕装备制造、电子信息和现代服务业等18个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继续教育活动,培养培训1万名高层次、急需紧缺和骨干专业技术人才。
1.组织开展高端培训项目。今年我市将继续争取人社部支持,围绕我市当前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按照高水平、小规模、重特色的要求承办国家级高级研修项目,同时指导全市有关单位组织举办20期市级高级研修项目。结合全球经济发展和世界科技前沿热点问题,邀请两院院士、国内外著名专家、学者来津,为我市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开设2-3期人才大讲堂。组织我市各行业领域的高层次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外省市举办的国家级高级研修班培训活动,不断开阔眼界,拓展创新思路,加强横向交流,建立长期联系及项目合作关系。
2.组织推动公需课程培训。各区县、各行业主管部门、各单位要按照《市人力社保局关于2016年天津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课程学习有关事项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6〕3号)要求,组织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按规定完成公需课程学习,特别是组织好专业技术人员登录“天津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网”完成免费的“必修课”学习任务。同时自行组织公需课程“选修课”培训的单位,要做好培训备案工作,提前谋划和汇总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自行组织的公需课程“选修课”培训计划,填写《天津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课程选修课培训备案表》,按期报送市人力社保局备案。
3.建设国家和市级继续教育基地。按照《天津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建设管理办法》要求,结合基地建设和开展工作情况,市人力社保局将对首批市级继续教育基地开展评估工作,对成绩不突出、不能完成重大培养工程培训任务或达不到教学管理要求的首批市级继续教育基地,责令限期整改,整改仍达不到要求的,取消市级继续教育基地资格。第二批市级继续教育基地要按照《天津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建设管理办法》的规定,重点加强市级基地的建设管理,从制度规范、培训管理、师资建设等方面开展建设工作,找准定位,搭建特色专业培训体系。国家级继续教育基地要按照《国家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建设管理办法》等文件要求,完善相关制度措施,积极承担国家级项目,扩大影响,发挥标杆作用,培养培训市级继续教育基地师资,带动市级继续教育基地建设。
(三)加强继续教育证书管理
《天津市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继续教育证书》是连续记载专业技术人员接受继续教育情况的重要凭证,是考核专业技术人才的主要内容和聘任、晋升职务的重要依据之一。特别是2014年起,在各级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认定和职务聘任过程中,《天津市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继续教育证书》作为附件材料之一,严格查验专业技术人员接受继续教育情况。各区县、各行业主管部门、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天津市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继续教育证书登记及考核管理办法》的规定,为每名专业技术人员核发证书,做好证书学时登记、验证和管理等相关工作,并按时填写《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年度统计表》报送市人力社保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区县、各行业主管部门和各单位要充分认识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重要性,在人社部和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认真贯彻《天津市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继续教育条例》,将开展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与本地区本行业研究制定专业技术人才政策、完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工作考核指标、推动专业技术人才工作结合起来,同时根据各自实际,及时研究、建立和完善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活动激励和约束的政策和措施。结合工作任务配备相应人员,负责本地区、本行业的继续教育规划制定、组织实施、日常管理、登记考核等工作。
(二)形成工作合力。各区县人力社保局要加强对继续教育的管理、协调、指导和监督检查,要主动加强与相关部门在继续教育工作上的协调配合,进一步完善政府引导、行业指导、单位自主、个人自觉、社会参与的继续教育格局,结合各自实际,创造性地做好本区县的继续教育工作。行业主管部门要发挥职能优势,加强对所属单位继续教育工作的领导,进一步搭建各种社会化服务平台。各企事业单位要加大对继续教育政策规定和要求的宣传力度,为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创造条件。天津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协会要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组织形式丰富的继续教育活动,加强与会员单位的交流沟通,收集各单位开展继续教育工作的经验和做法,协助市人力社保局开展继续教育相关政策宣传和市级继续教育基地评估工作,加强继续教育工作理论研究,做好天津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网站建设。
(三)提高继续教育培训质量。各区县、各行业主管部门和各单位要积极探索符合专业技术人员特点和规律的施教模式,创新培训内容,在深化实施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的同时结合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深入开展专业科目培训,加大继续教育专业课程的培训和管理,多采取互动式、研讨式、案例式等新的培训方式,大力发展多媒体、远程教育等现代培训手段开展教学活动,引导专业技术人员利用国家和市级继续教育基地等我市现有专业课程培训机构完成专业培训学时,保质保量完成好高层次、急需紧缺和骨干专业技术人才培训任务。
联系电话:231169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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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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