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广东省轻工工程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习指南 为进一步完善和提高我省轻工工程专业技术人员的知识结构、研究和自主创新能力、专业理论水平及其综合素养,根据《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及《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我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有关工作的意见》(粤人社规﹝2018﹞11号文)要求,结合本专业实际,现制定并发布轻工工程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学习指南。 一、学习内容 重点讲授重点行业技术改造工程、关键共性技术研发与产业化工程、新材料研发及应用工程、基础性创新平台建设工程、重点装备制造水平提升工程、智能化发展推进工程、产业结构优化工程、节能减排技术推广等工程课题内容。 二、学时要求 根据《关于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的管理办法》(粤人社发〔2010〕321号)第三条、第六条的规定,专业技术人员必须完成每年累计不少于12天或72学时的年度继续教育任务,广东省轻工工程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专业必修课科目学习任务按照一门课程4天或24学时。 三、学习方式 1、相关培训资料由施教机构编写并提供。具体组织培训工作由广东省轻工业联合会负责,将在在粤东、粤西、广州、佛山等地区面向全省轻工行业的大型企业与地区举行专业必修科目培训班,具体通知另发,并留意 “广东轻工业信息网”(www.gdlii.com)或“广东省轻工业联合会”微信公众号公布。 2、通过“广东人才培训网”(www.ca163.net)学习相应的轻工专业课程。 四、其他要求 (一)施教机构要按计划及时举办专业科目培训班,选择高水平的讲师,高质量完成面授工作,并按规定做好学习情况登记。 (二)用人单位应为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学习提供必要的经费和时间,并及时做好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审核工作。 (三)专业技术人员应积极主动按规定完成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学习并及时在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网完成注册登记和学时申报工作。 广东省轻工业联合会秘书处 2019年2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