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天津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入口:http://tjjxjy.chinahrt.com 进一步规范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以下简称“公需科目”)学习,确保公需科目培训质量,按照市人社局《关于2019年天津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学习有关事项的通知》(津人社办发〔2019〕4号)要求,结合实际,现就2019年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学习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习时间 2019年公需科目学习自1月1日开始,12月31日结束。各区、各委局、各单位要在规定时间内,积极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开展2019年公需科目学习,并完成学时登记工作。 二、参加人员 全市各单位及社会团体等组织在职的专业技术人员。 三、学习内容和方式 2019年公需科目分为“必修课”和“选修课”两大类。其中,全市统一的“必修课”为《如何走出科研评价与科研诚信困局——解读<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若干意见>》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的理论与实践逻辑——弘扬爱国奋斗精神、建功立业新时代》两门,全市专业技术人员需自行登录“天津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网”(网址:tjjxjy.chinahrt.com)进行免费学习和考试;“选修课”学习由各区、各系统、各单位根据自身实际,可从《2019年天津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指导目录》(附后)中选取主题,自行组织培训,也可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在“天津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网”上自由选择公需科目课程,进行远程学习。 四、学时要求 公需科目全年要求32学时,其中,“必修课”10学时,“选修课”22学时。公需科目学时作为专业技术人员业绩考核、职称评定、聘任专业技术职务的重要依据。全年继续教育学时中缺少公需科目学时或未足额完成规定的公需科目学时的,将视为不符合继续教育学时要求。 五、有关要求 (一)学时登记 1.“必修课”学时登记。专业技术人员通过“天津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网”免费完成“必修课”学习并经考核合格后,直接从网上打印培训证书,交由所在单位人力资源(教育)部门或人事档案存放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粘贴到《天津市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继续教育证书》,学时直接计入本人2019年度公需科目学时。 2.“选修课”学时登记。专业技术人员参加本区、本系统、本单位组织公需科目“选修课”线下培训的,完成学习任务并经考核合格后,按照《天津市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继续教育证书登记及考核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将学时登记到《天津市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继续教育证书》;专业技术人员通过“天津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网”进行“选修课”线上培训的,参照“必修课”学时登记程序进行登记。 (二)补学事项 未完成2014年至2018年公需科目学习任务的专业技术人员,2019年度仍可在“天津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网”补学窗口进行补学,完成学习任务并经考核合格后,直接从网上打印培训合格证书,计入补学年份公需科目学时。自2020年起,不再开展2014、2015年度公需科目补学。 (三)培训费用 公需科目培训相关费用,可按国家有关规定从单位职工教育培训经费中列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