句容市教育局关于2018句容市专业技术人员公需科目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8-10-30 11:26:13来源:招生考试网(zsksw.net)作者:招生考试网
句容市教育局关于2018句容市专业技术人员公需科目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各中小学、幼儿园,局属单位:
根据《关于开展2018年专业技术人员公需科目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句人社〔2018〕123号)文件要求,现就做好此
句容市教育局关于2018句容市专业技术人员公需科目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
各中小学、幼儿园,局属单位:
根据《关于开展2018年专业技术人员公需科目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句人社〔2018〕123号)文件要求,现就做好此项工作提醒如下:
1.参加对象:全市在职在岗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含机关、直属单位)及具有专业技术资格的教辅人员和其他各类专业技术人员。(借用人员由原单位负责报名。)
2.学习内容:
必修科目:《深入学习十九大报告,全面贯彻“十九大”精神》
特别提醒:未完成2013-2017年公需培训的须及时补全相应学习。
选修课:开设了30余门网络选修课程,供广大专业技术人员根据实际需求选修。
3.学习方式:
此次培训依托镇江智慧人社网上办事服务大厅(www.hrsszj.gov.cn)的远程教育平台,学员可以随时随地登录网页注册后选择课程学习和考试。
4.学习时间
须在2018年12月10日前完成培训和考核任务。男性年满55周岁(1963年12月底前出生),女性年满50周岁(1968年12月底前出生)必须完成学习任务,原则上可以不考试。
5.考试和考核
学员在线学习结束后即可直接在网上进行考试,每人可以申请补考一次。
为检查网络培训学习效果,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将在培训结束后,按照一定比例抽选单位,并从被抽选单位中按考试总人数的5%-10%比例选人员参加闭卷考试。各单位参考人员的考试平均成绩作为检验该单位培训效果的依据之一。平均成绩不合格的单位,年度考核优秀比例在原规定比例基础上核减1%-2%。
6.证书管理
完成学习任务并考试合格发放《镇江市专业技术人员公需科目继续教育培训考核合格证明》,证明采用电子证照方式,可直接在网上打印。
7.报名工作
(1)各单位填写《2018句容市专业技术人员公需科目继续教育报名表》,身份证号、手机号务必准确无误。
(2)各单位请在11月2日前将报名表电子、纸质稿报教师发展中心,联系人:李伟根,联系电话:13913409196。
(3)此次培训不收取费用。
8.请未加入培训管理群的管理员和分管领导实名加入教师培训管理QQ群,群号:179086841。
附件
1. 2018句容市专业技术人员公需科目继续教育报名表
2. 镇江专技人员培训平台简明操作手册
句容市教育局人事科
2018年10月2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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