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菏泽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有关事项通知 关于2018年菏泽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菏人社字〔2018〕71号 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各有关部门单位: 现将我市2018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充分认识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的意义 认真贯彻落实好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贯彻<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的实施意见》(鲁人社发[2016]10号),切实把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作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抓紧抓好。 根据鲁人社发[2016]10号《关于贯彻<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的实施意见》规定,我市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的学习时间,每年累计应不少于90学时,完成继续教育学分不少于45学分。其中,专业科目学时、学分不少于总学时、学分的三分之二。 1.培训进修类,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业主管部门举办、批准,或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包括各类脱产、半脱产继续教育培训、进修、研修、专题讲座、学术交流、出国学习、远程教育及其他相关继续教育实践活动,按实际学时登记,不超过8学时/天。 根据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18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学习的通知》要求,我市2018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培训,题目为《专业技术人员网络道德建设》,教材使用国家行政学院出版社出版的《专业技术人员网络道德建设》,个人和单位所需教材从新华书店或网上购买。培训采取辅导和学员自学方式进行,各有关部门单位按照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继续教育工作职责分工,协调配合,做好相关工作。培训由菏泽市专业技术人员菏泽学院继续教育基地具体组织实施,具体培训事宜菏泽学院继续教育基地再另行通知。 五、专业技术人员专业科目培训 业务主管部门、企事业单位要按照《菏泽市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2014—2020年)实施办法》(菏人社[2014]108号)、《关于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有关问题意见的通知》(菏人社字[2014]108号)要求,实施好本部门、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和业务培训工作,专业科目培训是继续教育的主要内容,要立足科技前沿,体现专业发展趋势,注重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各单位根据业务岗位需要,遴选专业岗位培训科目,输入继续教育管理服务平台,并尽快组织实施。 单位申报岗位和业务培训项目信息,于2018年4月15前输入继续教育管理服务平台。 专业岗位培训要保证培训质量,培训时间每人全年不少于60学时、30学分,培训结束经考试合格后,单位带专业科目考试成绩登记表、考试试卷到相应人社部门审核学时(学分)。学分登记每2学时计1学分。 1、考核验证办法按菏人社字(2014)108号《关于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有关问题意见的通知》第四、五条规定办理。 2、考核验证工作时间安排为:2018年3月1日至5月31日。有关部门单位要将专业技术人员的学习考核情况及时录入《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服务平台》,同时县区和市直主管部门将《2017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情况总结》于2018年4月31日前,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4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