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浙江省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周期评估结果和新建基地名单的通知 各市人力社保局,各省级行业主管部门、省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 根据《浙江省省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建设管理办法(试行)》(浙人社发〔2014〕76号)、《浙江省省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考核评估办法(试行)》(浙人社发〔2016〕126号)和《关于开展第二批省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申报认定工作的通知》(浙人社办发〔2017〕44号)等文件精神,省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指导协调小组办公室组织有关专家对23家省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进行了周期评估,对19家新申报基地的单位进行了现场考核,并结合主管部门评价和日常管理情况,经研究,确定了评估和考核结果。现将考核结果公布如下: 一、省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周期评估结果 特别优秀基地(1家):浙江省海洋与渔业干部学校。 优秀基地(4家):浙江经济职业技术学院、浙江省水利水电干部学校、浙江省医药经济发展中心、浙江大学医学院继续教育中心。 合格基地(17家):杭州电子科技大学、浙江省科技人才教育中心、浙江中医药大学、浙江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浙江师范大学、浙江理工大学、浙江工商大学、浙江农林大学、浙江传媒大学、浙江海洋大学、温州大学、浙江交通职业技术学院、义乌工商职业技术学院、浙江艺术职业学院、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教育培训中心、浙江省建设厅干部学校、浙江省中小企业科技教育培训中心。 不合格基地(1家):圣弘工业设计创意有限公司。 按照浙人社发〔2016〕126号文件规定,对评估优秀的省级继续教育基地,且符合其他条件的,可直接推荐申报国家级继续教育基地;符合国家产业发展要求的项目,直接推荐申报国家级专业技术人员高级研修班。圣弘工业设计创意有限公司评估不合格,取消其省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资格。 各省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要认真总结经验,发扬成绩,改进不足,继续高质量完成好下一个周期内的继续教育任务。 二、新设立省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的单位名单(共19家) 杭州师范大学(电子信息)、杭州市西湖区金领培训学校(新型电力能源)、宁波工程学院(物流-金融与成本核算)、温州市工业科学研究院(机电)、嘉兴学院(新材料与轻纺产业)、湖州师范学院(物流装备)、长兴雷博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专业技术人员能力提升)、绍兴文理学院(纺织)、金华职业技术学院(节能环保)、衢州学院(化工新材料)、台州职业技术学院(模塑产业方向)、丽水学院(生态经济)、舟山行政学院(油品全产业链建设)、温州医科大学(眼视光方向)、浙江音乐学院(音乐创意产业)、浙江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特种设备)、浙江省建筑业技术协会(建筑业技术创新工程)、浙江省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安全工程)、浙江旅游职业学院(旅游)。 各相关部门和单位要加强对省级基地的指导和管理,围绕社会事业和产业发展需求,扎实推进基地建设。各基地要切实制定年度培训计划,严格执行年度计划审核备案制度,积极开展高层次、急需紧缺和骨干专业技术人才的培养培训工作,不断探索完善产学研结合的继续教育模式,充分发挥基地的人才培养功能和在继续教育工作中的示范引领作用。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8年3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