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上半年上海市经济系列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计划 根据《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人社部令第25号)、《关于完善本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培训的通知》(沪人社专[2017]256号)以及《关于试行经济系列中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有关问题的通知》(沪人[2006]53号)的要求,2018年上半年结合本市经济系列专业技术人员的实际情况,继续组织开展经济系列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 一、继续教育对象 本继续教育的主要对象为:本市范围内取得经济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以及取得其他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后转入经济管理工作岗位,且单位已聘任相应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欢迎其他相关人员参加此项培训。 二、继续教育要求 (一)学时要求 按照国家和本市继续教育工作文件的要求,2017年下半年起已将学分制改为学时制。 2018年参加高级经济师资格审定的人员,应完成120学时(即原40学分)的培训课程。2018年之前完成的学分,在有效期5年内,可将学分折算成相应学时,1个学分计3个学时。 2019年及以后如有新的规定,按新的规定执行。 (二)考核要求 经济系列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注重培训过程,采用“培训+考核”的方式进行。学员应遵守规定,准时出勤听课,不迟到早退,并完成随堂考核。学员参加培训且达到考核要求,才能计入继续教育学时。 三、继续教育内容 继续教育内容包括经济基础理论、宏观政策分析、当前经济热点、人文素养、社会发展等诸多方面。 四、继续教育培训安排 2018年上半年继续教育培训安排在4月-6月,采用讲座形式,共安排20门继续教育课程。具体安排及讲座名称详见附件2、3。 五、报名及付费 报名入口:http://www.sacee.org.cn/ 1、报名方式、报名流程详见附件5。 2、费用:每门课程3学时(即1个学分),收费50元。 3、网上报名选课以及在线缴费时间:2018年3月14日10:00开始至4月10日,讲座名额有限,额满为止。 4、网上缴费成功后,即可在线申请开具电子普通发票。 如需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请在规定的现场受理时间内携带相关的开票资料至上海市静安区梅园路77号11楼1111室办理开票手续。 5、符合免修条件(详见附件1)的学员,请携带相应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至现场办理免修手续。 6、现场受理时间、地点以及交通路线 现场受理时间:3月22日(周四)-24日(周六)上午9:30-11:30,下午13:00-16:00 现场受理地点:上海继续工程教育协会 上海市静安区梅园路77号上海人才大厦11楼1111室 交通:公交41、104、128、502、723、741、767B、927、955等;地铁1号线、12号线、13号线汉中路站2号出口。 7、咨询电话:021-31263858转205、208 六、继续教育培训地点 继续教育培训安排在上海图书馆2楼报告厅(淮海中路1555号,近高安路口)。 交通:公交15、26、93、96、548、830、911、920、926、945等;地铁1号线衡山路站、地铁10号线上海图书馆站。 注:上海图书馆交通十分便利,但停车位有限,请学员乘坐公共交通前往。感谢您的理解和配合!
附件: 1、经济系列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免修办法 2、2018年上半年度经济系列继续教育课程安排表 3、2018年上半年度经济系列继续教育课程及内容简介 4、经济系列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考勤、请假相关规定 5、网上报名流程
上海继续工程教育协会 2018年3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