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上海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培训计划 根据《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人社部令第25号)、《关于完善本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培训工作的通知》(沪人社专2017[256]号)的要求,结合本市专业技术人员的实际情况,制订2018年上海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培训计划,由上海继续工程教育协会组织实施。 一、公需科目继续教育对象 本市各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 二、公需科目培训学时要求 按照国家和本市相关文件要求,专业技术人员每人每年接受继续教育培训时间累计不少于90学时,其中,公需科目为30学时。公需科目培训一般按照三年为一个周期计算学时,三年内公需科目需完成90个学时(注:每年公需科目为30学时,共三年)的课程学习,其中必修课程不少于45个学时。 2018年按30学时考核,其中必修课程不少于15学时。 三、培训方式 采取面授和网络培训相结合方式进行,专业技术人员应按要求参加培训。 四、公需科目培训内容 (一)必修课 课程:知识产权公需科目继续教育、创新知识公需科目继续教育、项目管理公需科目继续教育、2018年其他公需科目(工程系列)(当前国际形势与中美关系、数据如何变成生产力、新时期上海发展战略与发展方向等10门讲座)、社会信用的理论与实践、互联网+与产业创新等。 (二)选修课程 课程:大数据生活方式与社会治理、结构化思维的基本原理、职业行为与职业道德、生态文明建设与可持续发展、增速持续放缓背景下的宏观经济政策、以科技创新推动低碳经济发展等(具体安排上网查看)。 按照256文件公需科目课程开发的要求,在拓展现场授课的内容的同时,通过购买、研发、共享等途径开发公需科目网络授课内容。鼓励本市各行业主管部门、各企事业单位或社会教育机构、社会组织开展公需科目教育课程培训。培训课程经备案后,由申报单位具体负责实施。各类公需科目认定后,适时统一向社会公布。 五、课程学时 1、面授培训 面授课培训,一般每天计6学时。 2、网络培训,按照网络课件实际学时计算。 六、考核要求 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注重培训过程,采取“培训+考试”的方式进行,学员参加全程培训且考试合格者,计入本人继续教育学时。 七、培训安排 公需科目面授培训将根据报名情况,每月不定期开设若干班次,学员可依照实际工作情况,选择培训班。网络培训安排请登陆上海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网查看。 八、报名方式 (一)面授课程报名 1、学员可自行登录上海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网(http://www.sacee.org.cn/)进行网上报名、缴费,并按时参加培训。(报名流程详见附件二) 收费标准:知识产权培训班收费标准为100元/人,创新和项目管理中级班收费标准为100元/人,创新和项目管理中级班收费标准为200元/人,研修班收费标准400元/人(含培训费、教材费、考务费等),其他培训按项目通知。 学员网上缴费成功后,即可在线申请开具电子普通发票。 2、对专业技术人员比较集中,有条件组织面授培训的单位,可由单位自行组织实施。单位可根据自身情况确定培训时间,并在培训开展前一个月填写《公需科目继续教育培训需求表》(附件四),加盖公章,传真至上海继续工程教育协会(传真:62277269-202)。需要安排师资的,由协会作出具体安排。 (二)在线培训报名 在线课程的报名办法及课程内容等可以登录上海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网(http://www.sacee.org.cn/),进入“课程中心”,点击在线培训进行查看。(报名流程详见附件一) 九、学时记录打印 经考核合格者,由上海继续工程教育协会统一记录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学员可在培训结束10个工作日后,登陆上海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网(http://www.sacee.org.cn/)---课程中心身份验证---身份证和密码---面授学习(培训机构大厅),在“已修课程查看”菜单里面,点击“全部学时记录导出”生成“上海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记录”。 十、联系方式 1、上海继续工程教育协会 联系人:徐老师 、黄老师、黄老师、韩老师(网络学习) 联系电话:31263858-201、31263858-204、31263858-202、31263858-302(网络学习); 传真:62277269-202 联系地址:梅园路77号上海人才大厦11楼1113室 2、上海工程师学会(项目管理培训班) 联系电话:53210069 3、上海科技管理干部学院(创新研修班) 联系地址:嘉定区城中路37号上海科技管理干部学院培训中心(10号楼401室) 附件:
上海继续工程教育协会 2018年2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