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股权投资初始计量会计处理 1.共同控制合营安排的参与方组合是唯一的。如果存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参与方组合能够集体控制某项安排的,不构成共同控制。 仅享有保护性权利的参与方不享有共同控制。 2.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1)是指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均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且该控制并非暂时性的合并交易 (2)在权益结合法中,原所有者权益继续存在,以前会计基础保持不变,参与合并的各企业的资产和负债继续按照原来的账面价值记录,合并后企业的利润包括合日之前本年度已实现的利润;以前年度累积的留存利润也应予合并。 (3)合并方以支付现金、转让非现金资产或承担债务方式作为合并对价 借: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成本(取得的被合并方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净资产的账面价值份额+最终控制方收购被合并方形成的商誉) 贷:负债(承担债务账面价值) 资产(投出资产账面价值) 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差额,可能在借方) 借:管理费用(审计、法律服务等相关费用) 贷:银行存款 (4)合并方以发行权益性证券作为合并对价的 借: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成本(取得的被合并方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净资产的账面价值份额+最终控制方收购被合并方形成的商誉) 贷:股本(发行股票的数量*每股面值) 资本公积——股本溢价(差额) 借:资本公积——股本溢价(权益性证券发行费用) 贷:银行存款 PS:在商誉未发生减值的情况下,同一控制下不同母公司编制合并报表时产生的商誉是相同的。 (5)企业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取得同一控制下被投资单位的股权,最终形成企业合并的,应当判断多次交易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 1.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合并方应当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 2.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取得控制权日: 合并日初始投资成本=合并日相对于最终控制方而言的被合并方净资产账面价值的份额+最终控制方收购被合并方形成的商誉 新增投资部分初始投资成本=合并日初始投资成本-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 新增投资部分初始投资成本与取得新增部分所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冲减留存收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