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会计人员信息采集系统入口:http://1.85.55.198:9090/credit/baseInfo/apply/toLogin.do
时间:2019-04-28 11:41:19来源:招生考试网(zsksw.net)作者:招生考试网
陕西省会计人员信息采集系统入口:http://1.85.55.198:9090/credit/baseInfo/apply/toLogin.do陕西省会计人员信用信息采集流程说明:注册登录:注册信用信息采集系统账号,并登录信用信息采集系统;
选择信用信
陕西省会计人员信息采集系统入口:http://1.85.55.198:9090/credit/baseInfo/apply/toLogin.do
陕西省会计人员信用信息采集流程说明:
注册登录:注册信用信息采集系统账号,并登录信用信息采集系统;
选择信用信息采集入口:选择“我是在校学生”/“我是非在校学生”;
信息采集:按系统提示进行信息采集;
信息变更:采集完成后,若有信息变更,应及时在信用信息采集系统变更信息,例如会计专业技术资格提升后应及时变更信息;
考试报名:信息采集成功后,当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开始时,可直接进行报名;
陕西省会计人员信用信息采集工作自2018年3月1日起将作为陕西省会计日常管理工作进行,无截止日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期间可以继续进行采集。
关于做好陕西省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工作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财政部《会计人员管理办法》(财会〔2018〕33号),加强我省会计人员信息的管理,根据财政部《关于加强会计人员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财会〔2018〕9号)和《关于做好省级会计人员管理系统升级改造和会计人员信息采集上报工作的通知》(财办会〔2018〕28号)要求,现就做好我省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工作通知如下:
一、采集范围
在陕西省行政区域内的下列人员:
(一)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包括从事下列具体会计工作的人员:
1.出纳;
2.稽核;
3.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净资产)的核算;
4.收入、费用(支出)的核算;
5.财务成果(政府预算执行结果)的核算;
6.财务会计报告(决算报告)编制;
7.会计监督;
8.会计机构内会计档案管理;
9.其他会计工作。
担任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总会计师的人员,属于会计人员。
(二)没有从事会计工作,但具有会计专业技术(初级、中级、高级、正高级)资格的人员。
(三)没有从事会计工作,也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初级、中级、高级、正高级)资格,但拟报考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的人员。
二、采集原则
信息采集实行属地化原则。在岗在职会计人员在工作所在地进行信息采集;在校学生在其学籍所在地进行信息采集;其他人员在户籍所在地或者居住所在地进行信息采集。
三、采集时间
集中采集阶段为 2019年4月20日至6月30日,集中采集阶段结束后,会计人员信息采集纳入日常会计管理工作。会计人员个人信息如发生变化,应及时登录系统个人信息进行更新,新增会计人员应登录系统注册填报个人信息。
(注:2018年3月1日至 2019年4月20日已完成信息采集的仍然有效,无需重新采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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