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会计信息采集问题解答 一、参与本次信息采集的人员是那些? 答:1.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含初级、中级、高级和正高级)且在我省工作的人员、户籍在我省的待业人员及在我省就读的在校学生。 2.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在我省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 3.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暂不从事会计工作,但拟报考当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人员。 会计人员是指从事下列具体会计工作的人员:出纳;稽核;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净资产)的核算;收入、费用(支出)的核算;财务成果(政府预算执行结果)的核算;财务会计报告(决算报告)编制;会计监督;会计机构内会计档案管理;其他会计工作。 担任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总会计师的人员,属于会计人员。 二、本次信息采集的起始时间? 答: 本次信息采集自2019年4月15日开始,2019年6月15日结束,后续开放时间将在辽宁会计网另行通知。请会计人员抓紧在集中采集时间段完成信息采集,以免影响本人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高级(正高级)会计资格评审、继续教育登记和会计人才选拔等。 三、在辽宁省考取会计专业技术资格或会计从业资格证的人员,现不在辽宁省工作,需要在辽宁省采集信息吗? 答:本次采集根据财政部属地化管理要求,会计人员有工作单位的,在工作所在地进行信息采集。上述人员可不在辽宁省采集信息,参加工作所在地信息采集。 四、我省原会计事务管理系统中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的人员,是否需要采集信息?如何进行信息采集? 答:如果上述会计人员在辽宁省工作,需要对原有信息进行确认完善,完成信息采集。进行信息确认采集时,使用姓名+证件号进行登陆,设置密码,进入信息采集流程。如显示证件号被占用,请联系当地会计管理机构,进行核实。 五、新增会计人员如何进行信息采集? 答:新增会计人员在进行信息采集时,点击“立即注册”,填写各项信息,设置登陆密码。注册成功后使用姓名+证件号+登陆密码,重新登陆辽宁省会计管理综合服务平台,进入信息采集流程。如显示证件号被占用,请联系当地会计管理机构,进行核实。 六、进行信息填报采集时,对浏览器有哪些要求? 答:会计人员在进行信息采集时,使用谷歌,火狐,360极速浏览器(极速模式),IE9 内核及以上版本浏览器。 七、信息采集进行到一半,发现准备的附件资料不完整,可以退出,再次采集嘛? 答:可以退出,下次使用姓名+证件号+登陆密码,重新登录,系统会保留相应的数据,会计人员补充缺少的信息后,上传相应的附件,提交审核即可。 八、工作证明模板,可以自己进行修改,删减嘛? 答:不可以,会计人员必须按照模板,勾选相应的职位,经单位盖章后拍照或扫描上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