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量清单计价与传统定额计价的区别 两种模式的最大差别在于体现了我国建设市场发展过程中的不同定价阶段:定额计价模式更多的反映了国家定价或国家指导价阶段;清单计价模式则反映了市场定价阶段;两种模式主要计价依据及其性质不同:定额计价的主要依据国家、省、有关部门制定的各种定额,其性质为指导性,定额的划分一般按施工工序分项,第个份项工程项目所含的工程内容一般是单一的;清单计价主要依据是清单计价规范,其性质是含有强制条文的国家标准,清单项目划分一般按综合实体进行分项目的,每个分项工程一般包含多项工程内容;编著制工程量的主体不同;定额计价的单价包括人、材、机费用,而清单计价采用综合单价形式,综合单价包括人、材、机、利润、管理费、并考虑风险因素,工程量清单计价法的报价除包括定额计价法的报价外,还包括预留金、材料购置费和零星工作费等;合同价格的调整方式不同。定额计价形成的合同,其价格的主要调整方式有:变更签证、定额解释、政策性调整;而工程量清单计价方法在一般情况下单价是相对固定下来的,减少了在合同实施过程中的调整活口;式程量清单计价把措施性消耗单列并纳入了竞争的范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