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考试收费 根据人社厅函〔2015〕278号和冀价行费【2013】54号文件有关规定,收费标准为:报名费每人10元,《工程造价案例分析》笔试费每人69元(其中代国家收取考务费每人19元),其他各科笔试费每人每科56元(其中代国家收取考务费每人每科11元)。 五、考试教材 考试使用2013年版《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和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教材《建设工程造价管理》(2013版)、《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2013版)、《建设工程计价》(2013版)(2014年修订)和《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2013版)(2014年修订),《建设工程计价》和《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本次考试不涉及“营改增”的政策变化部分,仍以上述教材为准。 六、考生须知 (一)1、报考人员有义务严格按照文件规定的报考条件判断本人报考资格,条件符合方可报考。在考试开始前和考试结束后,市、省、国家逐级进行报名资格审查过程中,因学历造假、工作单位造假、学历不合要求、所学专业不合要求、专业工作年限不够、仅部分从事而非全职从事报考条件要求的专业技术工作等原因导致不符合报考条件而取消考试资格或考试成绩的,报考人员承担对应责任。 2、国家承认的国民教育序列学历以外的其他学历不作为报考学历依据。 3、全日制学历报考人员,未毕业实习期间经历不计入相关专业工作年限。 4、填报工作单位时,应填写报考人员全职全薪劳动关系所在的用人单位名称,不得填写兼职、挂靠单位名称,且在兼职、挂靠单位工作年限不计入相关专业工作年限。 5、报考人员报考时需按有关要求提供报考材料,并保证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如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材料,考试管理机构将予以没收,并保留进一步追究的权利;如报考人员不提供证件原件,或材料数量不足等,考试管理机构不予受理。 6、如发生报考人员网上报名信息填报错误,考试管理机构仅针对多音字、错别字等正常非逻辑性错误进行修改,考生需提交修改申请,并加盖单位公章;对“工作单位名称或毕业院校名称全部错误”等逻辑性错误不予修改。 7、部分科目免试材料复审不合格但符合报考全科条件的,只修改报考级别,今年不再增加考试科目,明年再报考剩余科目。 (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设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客观题)、建设工程计价(客观题)、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客观题)和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主观题)4个科目。其中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科目分为“土建建筑工程”与“安装工程”2个子专业,考生可根据工作实际选报其一。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实行滚动管理。参加4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参加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2科)的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获得资格证书。 (三)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和无声无文本编程功能计算器。考场上应备有草稿纸,供考生索取,考后收回。 (四)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科目改为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报考人员在开考前务必注意: 1、答题前要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专用答题卡首页); 2、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作答; 3、在答题卡指定的区域内作答。 客观题各科目在答题卡上作答。 (五)考场严禁携带手机、寻呼机及一切通讯工具,一经查出,按违纪处理。 (六)根据原省人事考试中心《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实行应试人员“入场摄像,电子验证”制度的通知》(冀人考发【2006】15号)文件精神,考生应在考前60分钟,凭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二代)或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进行入场摄像,电子验证。无有效身份证的考生请务必在考试前2—3个工作日内携带单位证明信(粘贴本人近期照片,加盖单位骑缝章)、毕业证书、资格证书等有效证件到邯郸市人事培训考试中心考试测评处核实,出具证明后方可参加考试,否则不得进场考试。咨询电话:3111651、3112573、3111660. (七)考试结束后将对考试答题信息进行雷同监测,如被认定为雷同试卷,将取消当次该科目考试成绩(含抄袭人和被抄袭人)。 应考人员应诚信参考,严禁替考、伪造证件、抄袭、使用通讯工具等作弊行为,并且防范他人抄袭,杜绝试卷雷同。 (八)我省职称考试工作监督举报电子信箱:hebzcks@126.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