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学历、使用和待遇 凡参加自学考试获得毕业证书者,国家承认其学历。获得本科毕业证书者,由有学士学位授予权的主考学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及有关规定授予学士学位。自学考试毕业生的使用和工资待遇按照1988年3月3日国务院颁布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中的规定执行。 七、其他 (一)义务教育专业(专科、本科)考试 根据省自考委《关于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停考部分专业的通知》(赣自考[2015]3号)文件规定:义务教育专业(专科、独立本科段)从2015年10月起不再接纳新生报考,从2017年10月起,不再安排理论课程考试,2019年起,不再颁发毕业证书。 2016年10月的报考程序按原规定执行。报名时间为:2016年6月25日至7月15日,考试时间为:2016年10月22-23日。 2016年10月江西省自学考试义务教育专业课程考试时间安排表
(二)关于停考专业的有关规定 1、根据《关于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停考部分专业的通知》(赣自考〔2015〕3号)规定:专科:计算机信息管理082207、工程监理080820、空中乘务与旅游艺术020288、畜牧兽医与管理090620、小学教育040103、饭店管理020211、新闻学050308、音乐教育050407、秘书050102、通信工程080764、旅游管理020209、金融020105、中医学100803、广告050301、制鞋设计081326、美容保健管理020152、人力资源管理020205、光伏材料加工与应用技术080204、电厂热能动力工程080501、日语050208、软件设计080756、中小企业经营管理020319、采购与供应管理020265、移动商务技术080786、嵌入式技术080788、电子商务(移动商务管理方向)020215、冶金工程080202、义务教育040124;本科:电厂热能动力工程080502、日语050202、软件设计080720、中小企业经营管理020320、采购与供应管理020282、移动商务技术080787、嵌入式技术080789、电子商务(移动商务管理方向)020216、冶金工程080208、义务教育040125;工业自动化080603、环境工程与管理081103、农业经济与管理020114、农学090102、生物工程070404、应用电子技术080735、经济学020115、土地资源管理020217、电子政务082218、动物医学100511等48个专业停考,从2015年10月起不再接纳新生报考,2016年起不再安排理论课程考试,2017年起不再颁发毕业证书。 2、根据《关于我省停考工程测量技术等10个自考专业的通知》(赣自考〔2015〕7号)规定:专科:工程测量技术080819、机械制造及自动化080301、模具设计与制造080304、服装设计与工程050442、电子商务020215、中国茶艺090305、销售管理020313、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080604;本科:销售管理020314、美术教育050410共10个专业从2016年1月1日起不再接纳新生报考,2017年不安排理论课程考试,2018年不再颁发毕业证书。 3、凡在规定时间内未能毕业的考生,可选择其他同层次、同学科相近专业(含证书专业除外)进行报考,已经考试合格的课程成绩继续有效。 4、停考专业中的合格课程,在新报考的其他同层次、同学科相近专业中,有相同课程代码和名称的,直接替代;没有相同课程代码和名称的,选择不低于该课程学分的任意课程进行替代。符合毕业条件的考生,毕业申请流程详见当次《自学考试毕业申请须知》。 (三)在考试课程安排表中,专业名称前标注有“△”符号的为委托开考专业,标注有“★”符号的为综合改革试点专业,仅限综合改革试点专业的考生报考,不接纳社会考生报名,标注有“●”符号的为停考专业,不接纳新考生报考。 |